时间:2023-05-24人气:作者:未知
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规定享受相应的生育保险待遇,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直接结算;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为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缴纳生育保险费的期限与其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相一致。
资料拓展:生育保险医疗费及生育津贴的一般规定:
1、生育医疗费。
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的医疗业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
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它疾病的医疗费,按照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办理。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按照有关病假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规定办理。
2、生育津贴。
女职工依法享受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