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30人气:作者:佚名
各建筑施工单位、各商业门点及娱乐场所:
为强化高中考期间环境噪声管理,保证广大考生有一个安静的学习和考试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和《合肥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6月1日至6月16日为高中考“禁噪期”,所有建筑施工单位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和《合肥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的规定,市区噪声敏感的居民集中区域内,禁止午间(十二点至十四点)和夜间(晚二十二点至晨六点)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工程施工作业。
二、高考三天(6月7日至9日),中考三天(6月14日至16日),白天距考场周边500米范围内禁止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工程施工作业,禁止产生噪声污染的商业、歌舞娱乐等活动。
三、高中考期间市生态环境局将组织联合执法检查,对违反上述规定的,依法予以高限处罚,并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
四、生态环境投诉举报热线:0551-12345
为规范统一全省职工生育保险业务经办标准和管理服务工作,近日,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印发《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经办规程》。
(0)人喜欢2024-05-30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0)人喜欢2024-05-306月1日至6月16日为高中考“禁噪期”,生态环境投诉举报热线:0551-12345
(0)人喜欢2024-05-306月1日至6月16日为高中考“禁噪期”,市区噪声敏感居民集中区域内禁止午间(十二点至十四点)和夜间(晚二十二点至次日凌晨六点)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工程施工作业。
(0)人喜欢2024-0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