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10-14人气:作者:未知
收费标准
1.取暖费标准:居民用户按33元/㎡收取,非居民用户按40.7元/㎡收取。如遇政策及价格变动,按照新政策执行。
2.暂停供热费标准:居民用户本年度不收取暂停供热费;非居民用户按不超过总热费20%的标准收取。
3.热计量居民用户收费标准:热计量居民用户按 33元/㎡一次性收取热费,执行3:7两部制热价标准,基础热价为9.9元/㎡,计量热价为0.212元/kwh,楼层调整系数为顶边层0.7、底边层 0.75、顶层0.8、底层0.9、边层0.95、中间层1。取暖期结束后根据实际使用的计量热价进行“多退少补”。
4.未按规定时限办理暂停供热的非居民用户,将依据非居民供用热合同收取违约金。
5.享受城镇低保优惠政策的用户:低保户、特困供养人员供热价格由23元/㎡调整为26元/㎡(热用户按24元/㎡交费,县政府补贴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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