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7-09人气:作者:未知
一、数量较大
(一)盗伐二至五立方米以上的;
(二)盗伐幼树一百至二百株以上的。
二、数量巨大
以二十至五十立方米或者幼树一千至二千株为起点。
三、数量特别巨大
以一百至二百立方米或者幼树五千至一万株为起点。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九十二条[雇用逃离部队军人案(刑法第三百七十三条)]明知是逃离部队的军人而雇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
(0)人喜欢2024-07-09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公通字[2008]36号)第六条[丢失枪支不报案(刑法第一百二十九条)]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丢失枪支不
(0)人喜欢2024-07-09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故意或者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依照前款的规定酌情
(0)人喜欢2024-07-09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公通字[2008]36号)第六条[丢失枪支不报案(刑法第一百二十九条)]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丢失枪支不
(0)人喜欢2024-07-09一、数量较大(一)盗伐二至五立方米以上的;(二)盗伐幼树一百至二百株以上的。二、数量巨大以二十至五十立方米或者幼树一千至二千株为起点。三、数量特别巨大以一百至二百立方米或者幼树五千至一万株为起点。
(0)人喜欢2024-07-09《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九十二条[雇用逃离部队军人案(刑法第三百七十三条)]明知是逃离部队的军人而雇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
(0)人喜欢2024-07-09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公通字[2008]36号)第六条[丢失枪支不报案(刑法第一百二十九条)]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丢失枪支不
(0)人喜欢2024-07-09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故意或者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依照前款的规定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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