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6-17人气:作者:佚名
一、数量较大
(一)盗伐二至五立方米以上的;
(二)盗伐幼树一百至二百株以上的。
二、数量巨大
以二十至五十立方米或者幼树一千至二千株为起点。
三、数量特别巨大
以一百至二百立方米或者幼树五千至一万株为起点。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公通字[2008]36号)第十一条[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安全事故案(刑法第一百三十五条之一)]举办大型群众性
(0)人喜欢2024-06-17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
(0)人喜欢2024-06-17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
(0)人喜欢2024-06-17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0)人喜欢2024-06-17一、数量较大(一)盗伐二至五立方米以上的;(二)盗伐幼树一百至二百株以上的。二、数量巨大以二十至五十立方米或者幼树一千至二千株为起点。三、数量特别巨大以一百至二百立方米或者幼树五千至一万株为起点。
(0)人喜欢2024-06-17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公通字[2008]36号)第十一条[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安全事故案(刑法第一百三十五条之一)]举办大型群众性
(0)人喜欢2024-06-17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
(0)人喜欢2024-06-17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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