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9-05人气:作者:佚名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一条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的职务侵占罪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数额起点,按照本解释关于受贿罪、贪污罪相对应的数额标准规定的二倍、五倍执行。
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的挪用资金罪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以及“进行非法活动”情形的数额起点,按照本解释关于挪用公款罪“数额较大”“情节严重”以及“进行非法活动”的数额标准规定的二倍执行。
刑法第一百六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数额起点,按照本解释第七条、第八条第一款关于行贿罪的数额标准规定的二倍执行。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究。
(0)人喜欢2023-09-05根据刑法102条的规定,勾结外国前者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棉勾结,危害我国权、领土完整和安全的,应当立案。本罪是行为犯,也是性质最严重的犯罪。刑法对构成本罪没有规定“情节”方面的要求并不要求已经造成危
(0)人喜欢2023-09-05对飞行中的航空器上的人员使用暴力,危及飞行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0)人喜欢2023-09-05(一)本罪与非罪的界限1、故意伤害与一般殴打行为的界限故意伤害罪与非罪的界限,重点应把握故意伤害与一般殴打行为的界限。故意伤害,是指伤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表现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对人体组织完整性的破坏
(0)人喜欢2023-09-05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的职务侵占罪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数额起点,
(0)人喜欢2023-09-05根据刑法102条的规定,勾结外国前者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棉勾结,危害我国权、领土完整和安全的,应当立案。本罪是行为犯,也是性质最严重的犯罪。刑法对构成本罪没有规定“情节”方面的要求并不要求已经造成危
(0)人喜欢2023-09-05对飞行中的航空器上的人员使用暴力,危及飞行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0)人喜欢2023-09-05(一)本罪与非罪的界限1、故意伤害与一般殴打行为的界限故意伤害罪与非罪的界限,重点应把握故意伤害与一般殴打行为的界限。故意伤害,是指伤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表现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对人体组织完整性的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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