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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公通字[2008]36号)第十一条[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安全事故案(刑法第一百三十五条之一)]举办大型群众性
(0)人喜欢2024-09-11(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出入境证件的管理秩序。本罪犯罪对象是出入境证件。既包括出境证件,又包括入境证件。所谓出入境证件,是指公安部、外交部、港务监督局及其他授权的有关机关根据申请人的申请审
(0)人喜欢2024-09-11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0)人喜欢2024-09-1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毒品案件定罪量刑标准有关问题的解释》(2000.6.6法释[2000〕13号)第一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下列毒品,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二款第(一)项、第三百
(0)人喜欢2024-09-11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0)人喜欢2024-09-11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公通字[2008]36号)第十一条[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安全事故案(刑法第一百三十五条之一)]举办大型群众性
(0)人喜欢2024-09-11(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出入境证件的管理秩序。本罪犯罪对象是出入境证件。既包括出境证件,又包括入境证件。所谓出入境证件,是指公安部、外交部、港务监督局及其他授权的有关机关根据申请人的申请审
(0)人喜欢2024-09-11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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