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4-27人气:作者:未知
1、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印发《关于办理盗窃油气、破坏油气设备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
2、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与盗窃、抢劫、诈骗、抢夺机动车相关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有关规定如何适用问题的答复
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4、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对涉嫌盗窃的不满16周岁未成年人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是否违法问题的批复
5、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在审理盗窃案件中有关适用法律问题的答复
6、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与盗窃、抢劫、诈骗、抢夺机动车相关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7、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油气、破坏油气设备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8、公安部第五局关于严厉打击车匪路霸和盗窃货车燃油犯罪的通知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1999.9.9高检发释字[1999]2号)二、渎职犯罪案件(三)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案(第398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为境
(0)人喜欢2024-04-27犯打击报复证人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证人进行打击报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0)人喜欢2024-04-27《狱内刑事案件立案标准》(节录)第二条监狱发现罪犯有下列犯罪情形的应当立案侦查:(二十五)罪犯使用各种暴力手段,聚众逃跑的(暴动越狱案)。
(0)人喜欢2024-04-27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施、电力设备、燃气设备、易燃易爆设备,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据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0)人喜欢2024-04-271、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印发《关于办理盗窃油气、破坏油气设备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2、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与盗窃、抢劫、诈骗、
(0)人喜欢2024-04-27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1999.9.9高检发释字[1999]2号)二、渎职犯罪案件(三)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案(第398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为境
(0)人喜欢2024-04-27犯打击报复证人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证人进行打击报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0)人喜欢2024-04-27《狱内刑事案件立案标准》(节录)第二条监狱发现罪犯有下列犯罪情形的应当立案侦查:(二十五)罪犯使用各种暴力手段,聚众逃跑的(暴动越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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