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3-05人气:作者:佚名
一、危险犯的处罚原则是怎样的?
1、应当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根据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决定判处的刑罚。
2、既要考虑被告人所犯罪行的轻重,又要考虑被告人应负刑事责任的大小,做到罪责刑相适应,实现惩罚和预防犯罪的目的。
3、应当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做到该宽则宽,当严则严,宽严相济,罚当其罪,确保裁判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4、量刑要客观、全面把握不同时期不同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和治安形势的变化,确保《刑法》任务的实现;对于同一地区同一时期、案情相似的案件,所判处的刑罚应当基本均衡。
二、对危险犯的逮捕条件有哪些?
(一) 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
(二) 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
(三) 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
三、危险犯的定罪证据需符合哪些要求?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四、危险犯的定罪证据有哪些类型?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五、危险犯的审查起诉内容有哪些?
(一)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
(二)有无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
(三)是否属于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
(四)有无附带民事诉讼;
(五)侦查活动是否合法。
对危险犯的处罚原则并没有什么特别的规定,法律制度中规定的危险犯非常多,像是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等,危险犯较为鲜明的法律特征是,没有造成实际损害后果,但存在较大的社会危险,如果造成特别严重的后果,肯定要依法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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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人喜欢2024-03-05犯罪未遂的构成要件是,犯罪嫌疑人已经着手实施犯罪,但是犯罪的目的没有得逞,犯罪目的没有得逞是因为犯罪嫌疑人意志之外的其他原因,比如在实施犯罪的过程中被他人阻止,对于未遂犯,应该参照犯罪既遂从轻或减轻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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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人喜欢2024-03-05对危险犯的处罚原则是应该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要根据犯罪嫌疑人犯罪情节的轻重程度确定处罚标准,处罚应该做到宽严相济,罪责刑相当。事实上,所有刑事案件的处罚原则都是一样的,如果没有具体的犯罪情节,
(0)人喜欢2024-03-05关联公司职工是可以成为公司股东的,对此法律制度中并没有特别的限制,在司法实践中不同股东的情形包括,当事人没有民事行为能力或者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被依法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个人负有较大金额的债务且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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