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2-14人气:作者:佚名
我国刑法中的刑罚个别化原则决定了区分主犯与从犯的重要性。在具体司法实践中,二者的区分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1、在事前共谋的共同犯罪中,首先提出犯意者通常为主犯,随声附和、表示赞同者通常为从犯。但这个标准并不是一成不变的,仅仅在犯罪共谋阶段随声附和,而在具体犯罪行为实施过程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亦属于主犯,而不构成从犯。
2、在事前共谋的共同犯罪中,策划、指挥犯罪活动者通常为主犯,被动接受任务、服从指挥者通常为从犯。
3、从参加共同犯罪的频率来看,多次参加共同犯罪者或者参加全部共同犯罪活动者通常为主犯,而首次参加共同犯罪或者参加次数少于其他犯罪分子的,以及仅参加了部分共同犯罪的犯罪分子通常为从犯。
4、从参加共同犯罪的强度来看,主犯的实行行为通常强度较大、手段残忍、技巧熟练,而从犯的实行行为强度通常较小,或者技巧不够熟练。
5、从对犯罪结果的作用来看,主犯由于行为强度大或者技巧热练,通常对犯罪结果的作用较大,是造成犯罪结果的主要原囚;而从犯由于初次作案、行为强度小,或者技巧不熟练,通常对造成犯罪结果只起很小的作用,甚至根本未起任何作用。
对于从犯,《刑法》第27条第2款规定:“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即根据从犯参与犯罪的性质、情节及其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等具体情况,或者从轻处罚,或者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在共同犯罪中,从犯所起的作用和其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比主犯小,因此,从犯承担的刑事责任应当比主犯轻,而这也是和罪刑法定的原则相适应的。寻衅滋事罪主从犯要看具体情形,例如在事前共谋的共同犯罪中,首先提出犯意者通常为主犯,随声附和、表示赞同者通常为从犯。
对于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处理方式是包括:调解、仲裁以及诉讼三种方式的。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原告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原告的实际损失或者被告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
(0)人喜欢2024-02-14著作权侵权的起诉答辩书有一定的格式限制,由首部、答辩理由、尾部和附项这三个部分组成,在首部里面需要体现标题,答辩人的基本情况,答辩的事由,在尾部要有呈送的部门,答辩人的签字。
(0)人喜欢2024-02-141、在工作时间及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而受伤的;2、工时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工作或结束后因事故受伤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而遭受意外伤害的;4、患职业病。
(0)人喜欢2024-02-14对于寻衅滋事罪的主犯来说,可以对无罪辩护,但是需要符合法定的条件,无罪辩护的条件有四个,首先被告不具有犯罪的主观要件,其次被告不是犯罪的主体,第三被告的犯罪行为证据不足,最后办理案件时违反法律规定。
(0)人喜欢2024-02-14寻衅滋事罪主从犯判定标准是根据参加共同犯罪的频率、参加共同犯罪的强度等因素综合确定的。寻衅滋事罪的行为并不一定是个人实施的,也有可能是共同犯罪,例如事前共谋的情形,这样就存在主从犯之别了,一般提出犯意
(0)人喜欢2024-02-14对于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处理方式是包括:调解、仲裁以及诉讼三种方式的。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原告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原告的实际损失或者被告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
(0)人喜欢2024-02-14著作权侵权的起诉答辩书有一定的格式限制,由首部、答辩理由、尾部和附项这三个部分组成,在首部里面需要体现标题,答辩人的基本情况,答辩的事由,在尾部要有呈送的部门,答辩人的签字。
(0)人喜欢2024-02-141、在工作时间及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而受伤的;2、工时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工作或结束后因事故受伤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而遭受意外伤害的;4、患职业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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