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4-30人气:作者:未知
一、诽诽谤罪原告举证的规定是什么?
诽谤罪举证需要提供哪些证据:
(一)须有捏造某种事实的行为,即诽谤他人的内容完全是虚构的。如果散布的不是凭空捏造的,而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即使有损于他人的人格、名誉,也不构成本罪。
(二)须有散布捏造事实的行为。所谓散布,就是在社会公开的扩散。散布的方式基本上有两种:一种是言语散布;另一种是文字,即用大字报、小字报、图画、报刊、图书、书信等方法散布。所谓“足以贬损”,是指捏造并散布的虚假事实,完全可能贬损他人的人格、名誉,或者事实上已经给被害人的人格、名誉造成了实际损害。如果散布虚假的事实,但并不可能损害他人的人格、名誉,或无损于他人的人格、名誉,则不构成诽谤罪。
(三)诽谤行为必须是针对特定的人进行的,但不一定要指名道姓,只要从诽谤的内容上知道被害人是谁,就可以构成诽谤罪。如果行为人散布的事实没有特定的对象,不可能贬损某人的人格、名誉,就不能以诽谤罪论处。
(四)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必须属于情节严重的才能构成本罪。虽有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但没有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则不能以本罪论处。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多次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捏造事实造成他人人格、名誉严重损害的;捏造事实诽谤他人造成恶劣影响的;诽谤他人致其精神失常或导致被害人自杀的等等情况。
二、诽谤罪行为表现是什么?
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1、犯罪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格尊严、名誉权。犯罪侵犯的对象是自然人。
2、犯罪客观方面,本罪在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捏造并散布某种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3、犯罪主体,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4、犯罪主观方面,本罪主观上必须是故意,行为人明知自己散布的是足以损害他人名誉的虚假事实,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
在当代的社会,诽谤他人使人造成他人的名誉权受到侵害的情况之下,是需要承担相关的责任的,主要指的就是民事方面的赔偿责任,因为这是属于一种侵权行为,当然了,如果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是有可能构成我们《刑法》当中所规定的诽谤罪,也就是需要承担相关的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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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人喜欢2024-04-30诽谤罪原告举证的规定是需要提交相关的证据,用以证明存在着诽谤行为,比如说必须要有捏造某种事实的行为,而且是必须要存在散布捏造事实的行为,同时也必须是达到情节严重,这样的话才能够构成犯罪行为。
(0)人喜欢2024-04-30抢劫罪和敲诈勒索罪的相同点是主观方面相同都是属于侵犯他人财产权利类型的犯罪,而且在犯罪主体方面两者都是属于一般的主体,客观方面两者都是可以通过威胁等相关的手段对被害人进行精神方面的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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