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被抢注怎么办?(抢注商标)

时间:2024-04-03人气:作者:佚名

商标注册被抢注怎么办?(抢注商标)

一、商标注册被抢注怎么办?

1、当被抢注商标进入初步审定公告,提出异议。《商标法》第三十条规定,对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公共告示之日起三个月内,任何人均可以提出异议。公共告示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共告示。

2、当被抢注的商标核准注册时,可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无效被抢注的商标。我国《商标法》第44条规定,已经注册的商标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管理部门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3、商标撤三,商标撤三指撤销注册商标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简称“撤三”。

如果被抢注商标在注册3年后没有使用的话,任何公司及个人都可以向商标局提出撤销该商标的申请,企业主可以留心关注其动向,看商标是否有人使用,是否能够按照核准注册的范围使用。如果商标撤三成功,那么该商标的抢注人则自动失去了该商标的商标权,无法继续在商品或服务商使用该商标。

二、恶意抢注商标怎么诉讼?

1、商标在注册过程中

提出异议:在他人抢先申请注册公司商标的时候,可以在对方注册商标的初审公告期3个月内提出异议,并提交自己企业公司使用商标的证据。

2、商标已被抢先注册

①无效申请:据《商标法》第45条相关规定,如果对方恶意抢注了商标,作为在先权利人可以在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宣告商标无效.如果是驰名商标的话,就不受时间的约束。

②撤销申请:如果他人恶意抢注后三年未使用商标,可以向商标局提出撤销商标的申请。

③司法起诉:可以去法庭向恶意抢注者提出法律诉讼。

④私下协商:提出异议的情况是要在商标比较出名的情况下才会比较容易成功,而如果商标价值对公司很重要,就只能先协商购买转让了。

在商标注册过程中,存在恶意抢注商标的行为,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提交自己公司使用该商标的证据。如果对方已经率先抢注了商标,作为在先的权利人,可以在商标注册之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宣布该商标无效。

标签: 商标  异议  有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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