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4-05人气:作者:未知
一、母亲去世父亲可以放弃继承权吗?
可以,放弃继承权是属于个人的的权益,只要自己同意,并签订放弃的协议,就可以很好的处理,对于继承权放弃了之后就不能再去继承各种遗产。遗产未分割前,继承人放弃继承权是对自己权利的处分,并不需他人同意;以及一方放弃继承权的行为导致其不能履行法定义务时方为无效。
从时间顺序上看,在继承开始时,继承人并不是马上取得继承财产的物权,而是指继承程序的开始,此时,能继承的遗产份额还处于未定状态,即不是继承人的,更不是夫妻的共同财产,只有继承人未做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后,此部分遗产份额才能转移成为继承人的财产,继而配偶才对继承的财产享有共同所有权。因此,在继承人作出是否放弃继承权时,遗产份额根本就还没有转化为夫妻的共同财产,所以也不可能会损害到配偶的利益。
相对于夫妻共同财产来说,有人身性质的继承权比较特殊,作为特定的继承人,放弃继承权只是对自己权利的处分,与配偶无关,配偶无权干涉。另外,配偶也没有继承对方父母遗产的权利,因此在法律上配偶也不享有对此财产的请求权。没有财产请求权,自然也就谈不上一方放弃继承权是对另一方权益的侵害。夫妻一方放弃遗产继承权,是依法处分个人财产权利,无需征得配偶及他人许可。
夫妻存续期间继承或者赠与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是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财产。继承权为继承人自己的人身权利,放弃继承权不需要经过另一方的同意。
二、遗产继承分割遗产需要遵循什么原则?
(一)、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的原则。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因此,继承人在分割遗产前要注意死者是否留有遗嘱,如果留有遗嘱,首先应按遗嘱继承方式分割被继承人的财产。
(二)、保留胎儿继承份额的原则。
在分割遗产时,如死者遗有未出生的胎儿,应给胎儿保留应当继承的遗产份额,其应继承的数额一般以共同参加继承的各法定继承人的平均数额为参考数额。如果胎儿生下是活体,这份遗产由胎儿这一继承人继承;如果胎儿出生是死胎,这份遗产由被继承人的继承人继承。
(三)、物尽其用的原则。
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对于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办法处理。继承人在分割遗产时,要注意贯彻这一精神。如:对房屋要照顾缺房的继承人;对生产工具要照顾生产需要的继承人;对图书资料要照顾从事有关业务的继承人,等等。这样才能有利于生产和生活的需要。
需要注意的是,继承权是可以放弃的,但放弃也是需要签订相关的协议,这也是为了保障自己和他人的权弃,虽说不需要他人的同意,但是也要好好的协商,毕竟是属于夫妻的财产,这样才不会引起家庭的矛盾,从而才能更好的进行处理。
公司想辞退员工不可以有意减工资,工资属于劳动合同之中的必备内容,故此在劳动合同有效期间,不管公司是否想将职员辞退,都不得在没有与职员协商一致的情形下,擅自降低工资的数额。
(0)人喜欢2024-04-05能。对于国有土地上房屋被征收的被拆迁人朋友来说,如果合同中有约定给付时间,拆迁方没有按时给补偿款,被拆迁人可以先联系征收方进行协商,督促对方尽早发放补偿款;也可以针对征收方的违约行为,就补偿协议提起诉
(0)人喜欢2024-04-05国家公职人员玩忽职守的行为是可以导致国家公共财产,国家还有人民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玩忽职守罪和一般的工作失误是不同的,工作失误和玩忽职守罪具有本质上的区别。
(0)人喜欢2024-04-05与人生了小孩并不一定算犯了重婚罪,已经明知自己结婚又与他人登记获得结婚证、或者是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按重婚罪论。显然,与他人生小孩者,并不一定已经与其他人结婚了。
(0)人喜欢2024-04-05母亲去世父亲可以放弃继承权的。但这需要父亲自已同意,其他人是不能强行干涉的,因为任何有财产继承的人,都是可以放弃财产的,同时也是可以赠送给子女、国家、贫穷山区、学校等地方的的,这是公民个人的自主权,任
(0)人喜欢2024-04-05能。对于国有土地上房屋被征收的被拆迁人朋友来说,如果合同中有约定给付时间,拆迁方没有按时给补偿款,被拆迁人可以先联系征收方进行协商,督促对方尽早发放补偿款;也可以针对征收方的违约行为,就补偿协议提起诉
(0)人喜欢2024-04-05国家公职人员玩忽职守的行为是可以导致国家公共财产,国家还有人民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玩忽职守罪和一般的工作失误是不同的,工作失误和玩忽职守罪具有本质上的区别。
(0)人喜欢2024-04-05与人生了小孩并不一定算犯了重婚罪,已经明知自己结婚又与他人登记获得结婚证、或者是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按重婚罪论。显然,与他人生小孩者,并不一定已经与其他人结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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