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衅滋事罪主犯要赔偿从犯吗(寻衅滋事罪定罪量刑上有没有从犯主犯)

时间:2024-03-28人气:作者:未知

寻衅滋事罪主犯要赔偿从犯吗(寻衅滋事罪定罪量刑上有没有从犯主犯)

一、寻衅滋事罪主犯要赔偿从犯吗?

寻衅滋事罪主犯不需要赔偿从犯,主犯和从犯都需要赔偿受害者。

《刑法》

第三十六条 【赔偿经济损失与民事优先原则】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

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犯罪分子,同时被判处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全部支付的,或者被判处没收财产的,应当先承担对被害人的民事赔偿责任。

二、寻衅滋事的行为有哪些?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三、寻衅滋事罪的量刑原则有哪些?

1、量刑应当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决定判处的刑罚。

2、量刑既要考虑被告人所犯罪行的轻重,又要考虑被告人应负刑事责任的大小,做到罪责刑相适应,实现惩罚和预防犯罪的目的。

3、量刑应当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做到该宽则宽,当严则严,宽严相济,罚当其罪,确保裁判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4、量刑要客观、全面把握不同时期不同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和治安形势的变化,确保《刑法》任务的实现;对于同一地区同一时期,案情相近或相似的案件,所判处的刑罚应当基本均衡。

四、寻衅滋事罪的定罪证据有哪些类型?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我国法律制度中规定,在共同犯罪案件中对从犯应当适当从轻或减轻处罚,但没有规定主犯应当赔偿从犯,对于从犯来讲,即便是因为主犯的挑唆才实施了犯罪行为,但是从犯毕竟也参与了犯罪,算不上受害者,不能要求主犯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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