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10-20人气:作者:未知
一、敲诈勒索罪的构成涉恶的条件是什么?
1、行为人为一般犯罪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2、行为人必须使用威胁或者要挟的方法勒索财物,这是敲诈勒索罪最主要的特点。威胁和要挟,是指通过对被害人及其亲属精神上的强制,使其在心理上造成恐惧,产生压力。威胁或者要挟的方法多种多样,如以将要实行暴力;揭发隐私、违法犯罪活动;毁坏名誉相威胁等等。
其形式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还可以通过第三者转达;可以是明示,也可以是暗示。在取得他人财物的时间上,既可以迫使对方当场交出,也可以限期交出。总之,是通过对公私财物所有人、保管人实行精神上的强制,使其产生恐惧、畏难心理,不得已而交出财物。
3、行为人必须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如果是其他目的,如债权人为讨债而威胁债务人的,则不构成本罪。
二、敲诈勒索罪与招摇撞骗罪有什么区别?
这两种犯罪的主要区别是:
1、行为特征不同。招摇撞骗罪是以骗为特征,完全以假象蒙蔽被害人;敲诈勒索行为虽然也可能含有欺骗的成份,但却以威胁或要挟为特征。
2、造成被害人交出财物的心理状态不同。在招摇撞骗罪中,被害人在受骗后,“自愿”交出财物或出让其他合法权益;而敲诈勒索行为则造成被害人精神上的恐惧,出于无奈,被迫交出财物或出让其他财产性利益。
3、获取利益的范围不同。招摇撞骗罪所获取利益范围比较广泛,既包括财物或财产性利益,又包括非财产性利益,如骗取某种职称或职务;敲诈勒索罪所获取的仅限于财物。
4、侵犯的客体不同。招摇撞骗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管理秩序;敲诈勒索罪所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和公民人身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
敲诈勒索罪行为人为一般犯罪主体,敲诈勒索罪与招摇撞骗罪在行为特征方面存在差异,前者以威胁或要挟的手段为特征,而后者以诈骗为主;这两种罪名获取利益的范围不同,前者仅限于财物,而后者的获取利益范围很广泛,既可以是财物,也可以是非财产性利益。
寻衅滋事罪中的自首犯,可以减少基准刑40%的刑罚,对于犯罪情节较轻的寻衅滋事行为,自首的犯人可以免予处罚,存在寻衅滋事的行为,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公共场所管理秩序的情况,才构成犯罪行为,追究刑事责任。
(0)人喜欢2023-10-20同时判处拘役和有期徒刑不是合并执行,一般是直接执行有期徒刑,如果宣告前一人犯数罪的,那么就可以数罪并罚的方式来进行处理,在处罚时就需要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来进行判定。
(1)人喜欢2023-10-20认定侮辱诽谤罪之后,要赔偿给受害者相应的精神损失费,并没有统一的标准,是根据犯罪情节,受害者的损失状态,本地的经济条件来决定的,侮辱诽谤罪是自诉案件,要受害者自己去法院起诉。
(1)人喜欢2023-10-20犯罪嫌疑人被判了三个月的拘役,需要触犯《刑法》的有关规定,拘役是刑事处罚,属于主刑的一种,刑期有时间限制,要在1~6个月之间,由公安机构就近的看守所负责执行的,要限制犯人人身自由。
(1)人喜欢2023-10-20行为人存在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的行为,具备刑事责任能力可以构成敲诈勒索罪,使用威胁的方法或要挟的方法,勒索财物是敲诈勒索罪的主要特点,犯该罪的,需要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
(0)人喜欢2023-10-20寻衅滋事罪中的自首犯,可以减少基准刑40%的刑罚,对于犯罪情节较轻的寻衅滋事行为,自首的犯人可以免予处罚,存在寻衅滋事的行为,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公共场所管理秩序的情况,才构成犯罪行为,追究刑事责任。
(0)人喜欢2023-10-20同时判处拘役和有期徒刑不是合并执行,一般是直接执行有期徒刑,如果宣告前一人犯数罪的,那么就可以数罪并罚的方式来进行处理,在处罚时就需要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来进行判定。
(1)人喜欢2023-10-20认定侮辱诽谤罪之后,要赔偿给受害者相应的精神损失费,并没有统一的标准,是根据犯罪情节,受害者的损失状态,本地的经济条件来决定的,侮辱诽谤罪是自诉案件,要受害者自己去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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