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6-17人气:作者:未知
一、认定非全日制用工规定是什么?
认定非全日制用工规定是一小时计时,同时在同一个单位平均工作的时间是不能够超过4个小时。认定非全日制用工一是要区别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
1、区别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
非全日制具有临时性、灵活性的特点,与劳务关系有许多相似之处,容易混淆。因此,认定非全日制用工首先要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等规定认定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在此就不赘言。如果认定为劳务关系的,则直接排除认定为非全日制用工。如果认定为劳动关系的,则需要继续根据下文所述方法认定是全日制用工还是非全日制用工。
2、严格区别效力性规定和取缔性规定取缔性规范,其被违反而发生的法律后果,是取缔违反此规范的行为,对行为人给予制裁,而不影响违反此行为在私法上的效力,亦即该行为不因为违反此规范而无效。效力性规范,其被违反所发生的法律后果中,不仅取缔违反此规范的行为,而且否认违反此规范之行为在私法上的效力,亦即该行为因为违反此规范而无效。对于非全日制用工,其效力性规定有二,其一即“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
虽然《劳动合同法》、虽未对此作明确该规定属于效力性规定,但是根据非全日制用工的《北京市非全日制就业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同一用人单位每日工作时间超过四小时的视为全日制从业人员。
需要注意的在“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之前以“一般”修饰,这实际上是允许双方在没有其他禁止性规定(主要是地方性规范文件)的情况下协商每日工作时间,只要累计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也就是说,安排非全日制员工每周工作三天,每天工作八小时并不违法。
二、非全日制用工有哪些特点?
非全日制用工主要有以下特点:
①以小时计酬且不得超过法定工时
全日制劳动关系一般是以日、月、年为单位计算劳动报酬的,但是,非全体制用工,则需要以小时为单位计算劳动报酬。而且,非全日制员工在同一单位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若超过此标准,企业就必须采用全日制用工方式而不能采用非全日制用工方式。
②双方协商同意,可订立口头协议
尽管允许非全日制劳动合同采用口头协议的方式订立,但是,为了防止发生纠纷时“有理说不清”,企业最好还是采用书面形式,订立非全日制劳动合同。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现在如果要认定非全日制用工的话,那么必然是需要从用工的时间还有就是用工的方式上来进行判断的,非全日制用工是通过小时这样的一种方式来计算具体的工资报酬。但实际上也具有很大的灵活性,这和劳务关系又存在着一定的相似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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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人喜欢2024-06-17认定非全日制用工规定是以小时计时,同时在同一个单位平均工作的时间是不能够超过4个小时。当然了,在认定非全日制用工的时候,是需要区别一下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的,非全日制用工具有临时性,灵活性的特点。
(0)人喜欢2024-06-17法律规定监外执行可收监。比如说发现了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或者是有严重的违犯参与监外执行监督管理秩序的行为,都是可以立即收监。对人民法院决定在与监外执行的犯罪分子应当予以收监的,由人民法院作出决定
(0)人喜欢2024-06-17继承人均放弃继承财产那么将会收归国家所有。但是放弃继承的话,必须要符合我们国家《民法典》当中的条件规定,也就是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人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继承者,而且意思表示必须是亲子的作出。
(0)人喜欢2024-0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