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6-28人气:作者:佚名
一、离婚后发现女儿非亲生赠与的房屋能要回吗?
离婚后发现女儿非亲生赠与的房屋能要回,发现孩子不是亲生的赠与的房子可以要求撤销赠与,即有权反悔。
虽然《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第二百一十四条也分别指出:“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二、赠与房子后悔了,想撤销咋办
具体有如下4种情况:
1、房产赠与已过户
我国实行房产登记制度,房产的归属随着房产登记的转移而转移,房屋既然已经过户,也就意味着房屋赠与已经完成,要想再要回房屋基本上是不可能的。但如果受赠方同意也不是没有要回的可能。
2、房产赠与已公证,但未过户
公证是以法律形式对赠与合同的确认,也是对合同双方意思自治的保护,客观上限制了赠与人对赠与合同的反悔。一旦赠与合同进行了公证那么要撤销也是很难的,但不代表不能撤销,撤销公证赠与也是可以通过公证来撤销的。
3、房产赠与未过户
这种情况是指只签订了赠与合同但是未进行公证也未过户的情形。赠与合同在《民法典》特殊之处就在于在一般情形下,赠与人可以在赠与物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而不负相关责任,因此给受赠人带来了不确定性。
4、法律规定不能撤销的赠与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着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是不能撤销的,与此同时附义务的赠与也是不能撤销的。
不过,这不是绝对的,如果有以下几种情况,是可以撤销赠与房子的。
(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包括直系亲属及配偶);
(2)对赠与人有扶养(赡养、扶养、抚养的统称)义务而不履行;
(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离婚之后如果发现女儿并不是亲生的情况之下的话,想要撤销婚姻是可喜的。就是符合我们国家《民法典》当中的规定的,当然了需要提醒大家注意的就是在特殊情况之下,不能够撤销,比如说具有扶贫等社会公益性质的是不能够撤销的。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中的公告:第一,拟征地公告,或曰征地告知书。第二,征收土地公告。第三,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0)人喜欢2024-06-28我国规定的社会保险登记对象有:用人单位本身;供职于用人单位的职工;参加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个体工商户;没有选择在单位参保而是选择自己缴纳保险的灵活的社会从业人员等。
(0)人喜欢2024-06-28补偿标准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房屋的补偿标准并没有确定统一具体的数额,但需要遵循“保证不能降低农民的原有生活水平” 的原则。
(0)人喜欢2024-06-28招摇撞骗罪是属于一种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身份的犯罪行为,这样的一种行为已经严重的损害到国家机关的危险,同时也会扰乱到国家机关正常执行职务。按照法律当中的规定,需要对于这种行为进行立案处理。
(0)人喜欢2024-06-28离婚后发现女儿非亲生赠与的房屋能要回,也就是在这种情况之下的话是可以反悔。根据我们国家《民法典》第209条当中明确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革是依法登记之后才发生法律效力的,所以在权利转移之前是可以撤
(0)人喜欢2024-06-28农村集体土地征收中的公告:第一,拟征地公告,或曰征地告知书。第二,征收土地公告。第三,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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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人喜欢2024-06-28补偿标准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房屋的补偿标准并没有确定统一具体的数额,但需要遵循“保证不能降低农民的原有生活水平” 的原则。
(0)人喜欢2024-0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