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6-03人气:作者:未知
一、离婚做生意欠债谁承担?
要根据这种情况来判断,如果说所欠的债务是用于家庭支出的情况之下,那么是需要共同承担。离婚时,一方因做生意欠的债务,需要进行认定或者经过双方协商,如果一方做生意的债务是用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那么就属于共同债务,需要共同偿还。夫妻如果关于债务有协议的情况下,也可以按照协议处理。
也就是说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当夫妻共同债务数额大于夫妻共同财产价值时,即当夫妻共同财产不足抵偿共同债务时,人民法院应征求夫妻双方当事人的意见,考虑双方的清偿能力。在合法自愿的前提下,允许夫妻双方对共同债务协议清偿,既可以由一方全部承担清偿责任,亦可以由双方面分担清偿责任。当双方对共同债务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则由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夫妻约定财产制】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二、夫妻为逃避债务而离婚债权人应当怎么办
(一)发出申报债务公告。为了防止当事人隐瞒债务不报或只报部分债务给债权人带来损失,办案人员可在审理期间发出申报债权公告作为查明离婚双方债务的一种手段,通知离婚双方的债权人及时前来申报债权。
(二)查明离婚目的,实行债务担保制度
(三)夫妻双方的债务分担应征询债权人意见。夫妻离婚时的债务分担应征询债权人的意见。
(四)法院判决一方负清偿责任的同时应判决另一方负连带责任
(五)建立夫妻财产登记制度
(六)追加债权人为第三人。对于那些债权数额大或自己要求加入债务分担纠纷的债权人,法院可将他们追加为第三人。
(七)对离婚后才发现的共同债务,债权人向法院起诉主张债权时,法院应把离婚双方列为共同被告
在当代的社会离婚的时候,不仅仅是需要将夫妻共同财产问题做出非常清楚的啊确定,如果涉及到夫妻共同债务的话,也是需要关于如何承担来做出明确的说明,双方当事人首先是可以协商,协商不成的状况之下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由人民法院作出判决。
观察点一:律师庭前准备是否充分。观察点二:举证质证环节是否严谨、灵活。观察点三:应对突发状况是否有理有节。
(0)人喜欢2024-06-03法院审理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当事人关于离婚协议财产分割这个问题能够达成一致的话,是可以协商来进行处理,如果日后关于离婚财产分割问题发生纠纷的话,还可以诉讼解决,这是属于明确规定的。
(0)人喜欢2024-06-03高速入口掉头逆行处罚是会被直接扣十二分,并处二百元的罚款,如果因逆向行驶而造成交通事故一般还会吊销当事人的驾驶证件,这都是会结合实际的情况来进行判定,给予相应的处罚。
(0)人喜欢2024-06-03问题一:行政机关拒绝提供、逾期不予答复或者答非所问怎么办?应对措施:申请人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俗称“民起诉官”进行维权。问题二:行政机关反复要求申请人补正或者滥用信息不存在这一理由怎么办?应对
(0)人喜欢2024-06-03要根据这种情况来判断,如果说所欠的债务是用于家庭支出的情况之下,那么是需要共同承担。当然了,如果夫妻双方当事人关系与夫妻共同的债务如何来进行承担,这个问题能够达成一致的话,就是由双方协商确定。
(0)人喜欢2024-06-03观察点一:律师庭前准备是否充分。观察点二:举证质证环节是否严谨、灵活。观察点三:应对突发状况是否有理有节。
(0)人喜欢2024-06-03法院审理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当事人关于离婚协议财产分割这个问题能够达成一致的话,是可以协商来进行处理,如果日后关于离婚财产分割问题发生纠纷的话,还可以诉讼解决,这是属于明确规定的。
(0)人喜欢2024-06-03高速入口掉头逆行处罚是会被直接扣十二分,并处二百元的罚款,如果因逆向行驶而造成交通事故一般还会吊销当事人的驾驶证件,这都是会结合实际的情况来进行判定,给予相应的处罚。
(0)人喜欢2024-0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