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4-08人气:作者:未知
婚前双方父母一起出资为子女买房,即使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离婚时,房产也应认为是父母对各自子女的赠与,而不能简单的认定为是对双方的赠与,更不能认为登记在一方名下就是归一方所有。
如果没有其他相反的约定,法院一般会认定为双方按份共有。子女在离婚分割房产时,应按照父母的出资比例来分割房产产权份额。
李晓娟律师办理婚姻案件时经常遇到的问题解答:
以上的分割结果,是在双方父母的出资,既没有证明是对子女的借款,也不能证明是对双方赠与的情况下的出的结论。
否则,针对不同情况,法律上会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1、如果出资是向双方父母的借款,比如,双方作为借款人,分别向自己的父母出具了借条,那么房产为双方共同所有,两个人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需要共同偿还。房产分割时会按照一比一的比例对半分割。当然,双方应共同偿还双方父母的借款,并对此承担连带责任。
2、如果出资时,明确表示出资是对夫妻二人的赠与,那么,在婚后的时候,双方应按照1比1的比例分割房产。由于是赠与,夫妻二人也无须向双方的父母承担还款义务。
附民法典对共有的规定:
《民法典》第三百零九条规定,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的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
如果去法院起诉结束同居关系,法院是不受理的;如果结束同居关系和分割同居财产一起起诉,法院只处理同居财产的分割问题;同居期间女方怀孕了,男方可以结束同居关系,也可以起诉至法院要求分割同居财产;对于结束同
(0)人喜欢2024-04-08事实上的重婚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区别在于是否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如果双方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则构成事实上的重婚;如果双方没有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则不属于刑法予以处罚的范围,而属于民法典禁止的行为
(0)人喜欢2024-04-08《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
(0)人喜欢2024-04-08我国法律规定,对于当事人支付彩礼后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一方请求返还彩礼,法院是会支持的。能否认定彩礼很有要的因素就在于双方是否有较为明确的意思表示或者有可以推断该意思表示的行为。如有证据能予以证明
(0)人喜欢2024-04-08婚前双方父母一起出资为子女买房,即使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离婚时,房产也应认为是父母对各自子女的赠与,而不能简单的认定为是对双方的赠与,更不能认为登记在一方名下就是归一方所有。
(0)人喜欢2024-04-08如果去法院起诉结束同居关系,法院是不受理的;如果结束同居关系和分割同居财产一起起诉,法院只处理同居财产的分割问题;同居期间女方怀孕了,男方可以结束同居关系,也可以起诉至法院要求分割同居财产;对于结束同
(0)人喜欢2024-04-08事实上的重婚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区别在于是否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如果双方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则构成事实上的重婚;如果双方没有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则不属于刑法予以处罚的范围,而属于民法典禁止的行为
(0)人喜欢2024-04-08《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
(0)人喜欢2024-0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