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29人气:作者:佚名
一、使用假币罪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什么
1、使用假币罪侵犯的对象是国家货币管理制度,使用伪造货币危害或者危害国家货币流通秩序,妨碍国家货币管理制度;
2、使用假币罪客观上表现为使用伪造货币、数额较大的行为;
3、使用假币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使用伪造货币可以构成;
4、使用假币罪主观上只能出于故意。
即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仍非法持有与使用,如受他人的蒙蔽、欺骗误以为是货币而为之携带或保管的,在出卖商品、经济往来等活动中误收了伪造的货币后不知道而持有或使用的等,因不具有本罪故意而不构成本罪。但误收后发现为伪造的货币仍继续持有或使用的,仍可构成本罪而按本罪论处。所谓明知,既包括对伪造的货币的确知,即完全知道所持有、使用的货币是伪造的,也包括对伪造的货币的可能知,即对持有、使用的货币虽然不能完全肯定是伪造的,但却知道其有可能是伪造的。
至于犯罪的动机则多种多样,但不能出于走私、伪造、出售、购买、运输以及金融工作人员出于购买及以假币换取真币等罪的故意,否则应构成他罪,而不是本罪。
二、使用假币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使用假币罪的立案标准是使用假币4000元以上的,就需要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
第二十二条 [持有、使用假币案(刑法第一百七十二条)]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总面额在四千元以上或者币量在四百张(枚)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司法实务中,如果盗窃、抢夺的货币中夹杂假币,并且真货币数额较大、假币数额较小,在这种情况下,使用假币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可按盗窃、抢夺罪论处。反之,如果盗窃抢夺的假币数额较大。真币数额较小,在这种情况下,不构成盗窃、抢夺罪,可按使用假币罪论处。
一遗嘱人必须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遗嘱人所立的遗嘱必须是其真实意思表示;三遗嘱人对遗嘱所处分的财产必须具有处分权;四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五遗嘱的形式必须合法。
(0)人喜欢2024-05-29离婚后不能单方面给未成年子女改名字。离婚后,如果需要变更子女姓名,需要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另一方擅自变更的,公安机关可以拒绝受理。如果当事人隐瞒离婚事实,通过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手段,把孩子姓名改了,
(0)人喜欢2024-05-29从法律意义上来讲,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无偿取得财物所有权的行为。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消费性的赠与、基于礼节的馈赠,双方互赠的小额礼物或者生活用品,分手后一般不能要求返还。
(0)人喜欢2024-05-29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无证房不等于违法建筑,合法部分仍需等价补偿。法律明文规定的是“对认定违法建筑的”不予补偿,而不是说对“无证房屋”不予补偿,其实从字面意思也能理解到无证房不一定就是违法建筑。
(0)人喜欢2024-05-291、使用假币罪侵犯的对象是国家货币管理制度,使用伪造货币危害或者危害国家货币流通秩序,妨碍国家货币管理制度;2、客观上表现为使用伪造货币、数额较大的行为;3、主体是一般主体,即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
(0)人喜欢2024-05-29一遗嘱人必须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遗嘱人所立的遗嘱必须是其真实意思表示;三遗嘱人对遗嘱所处分的财产必须具有处分权;四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五遗嘱的形式必须合法。
(0)人喜欢2024-05-29离婚后不能单方面给未成年子女改名字。离婚后,如果需要变更子女姓名,需要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另一方擅自变更的,公安机关可以拒绝受理。如果当事人隐瞒离婚事实,通过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手段,把孩子姓名改了,
(0)人喜欢2024-05-29从法律意义上来讲,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无偿取得财物所有权的行为。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消费性的赠与、基于礼节的馈赠,双方互赠的小额礼物或者生活用品,分手后一般不能要求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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