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春季学期丹阳市中等职业学校收费标准明细一览

时间:2024-02-21人气:作者:佚名

2024年春季学期丹阳市中等职业学校收费标准明细一览

  丹阳市2024年春学期中等职业学校收费标准公示

(中等职业学校收费公示)

  注:1,从2012年秋季学期起,对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学生免除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从2016年秋学期起,中职学校全日制艺术类表演专业学生享受免学费政策;对公办中等职业学校非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生中涉农专业学生免除学费;对在职业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符合国家标准的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一、二、三年级学生,按照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学费标准免除学费。

  2,从2012年秋季学期起,全省人社系统所属技工院校由中技班进入高级技工班、技师班学习的在校学生执行我省高校奖助学金资助政策,不纳入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和助学金资助范围;技工院校高级技工班、技师班招收的普通高中毕业生享受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和助学金政策,其中免学费标准按照中等职业学校学费标准确定,经批准的学费标准高于补助的部分,学校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学生收取。

  3,代收费必须遵循自愿和非营利的原则,收费项目仅限于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等规定必须由学校统一代收的项目,不得在代收费中加收其他任何费用,据实结算。

  4,学校应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酌情减免费用,具体减免办法按苏财规〔2012〕36号、苏财教〔2016〕156号、苏发改收管发〔2018〕 1350号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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