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9-02人气:作者:未知
招生对象
小学新生为年满六周岁(2018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在平江县城区居住,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
1、适龄儿童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下同)在平江县城区购买房产;
2、有平江县城区户籍;
3、父母在平江县城区经商或务工且在平江县城居住,经商人员须持有工商营业执照,进城务工人员须具有就业社会保险(或企业工资流水)。
平江县教育局:
0730-6238978
注:需要电话咨询的家长请在9:00-11:30或14:30-17:00拨打以上电话(下班期间电话无法接通),如在以上时段遇电话忙线或暂未接通,请稍后尝试拨打,敬请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