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13人气:作者:未知
》》》2024天津中考哪些考生可以申报加/减分政策?
凡符合2024年天津市应届初中毕业生升学照顾政策,且需经学籍校或各区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区中招办”)申报或审核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向本人所在学籍校或区中招办提出申请,并填写由天津市招生委员会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中招办”)统一印制的《2024年天津市应届初中毕业生升学政策照顾审核表》(附件,以下简称《审核表》),考生须对本人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政策照顾范围内的在外省市就读并回津升学的考生,须同时提供原学籍所在地省(市)级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报相关区中招办审核。
具体人员:
1.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届初中毕业考生,在其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
2023至2024学年度评选出的市级优秀学生、市级优秀学生千部;归侨考生、归侨子女、华侨在国内的子女;台湾省籍考生;
少数民族考生。
2.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届初中毕业考生,可享受升学时降分录取。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升学时降低 20 分录取:
★烈士子女;
★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西藏自治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和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含已工作并将连续工作3年以上),以及有子女后曾在该地区和岗位累计工作5年以上的现役军人的子女;
★现在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和在高风险、高危害岗位连续工作3年以上(含已工作并将连续工作3年以上),以及有子女后曾在该地区和岗位累计工作5年以上的在职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升学时降低 10 分录取:
★ 作战部队(担任战备值班任务的师以下战斗部队)、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工作(含已工作并将连续工作3年以上),以及有子女后曾在该地区和岗位累计工作5年以上的现役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在军事训练和执行非战争军事行动任务中立功)或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现役军人的子女;
★一级、二级公安英模子女、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人民警察子女;
★英雄模范、因公牺牲和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现在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以及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单位连续工作3年以上(含已工作并将连续工作3年以上)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以及有子女后曾在该地区和岗位累计工作5年以上的在职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现在担任灭火救援任务的总队(含)以下单位连续工作3年以上(含已工作并将连续工作3年以上)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以及有子女后曾在担任灭火救援任务的总队(含)以下单位工作累计满5年的在职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
(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升学时降低5分录取:
获两次以上(含两次)三等功奖励的驻津部队的现役军人的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