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6-27人气:作者:佚名
2024济南高中招生计划
(一)普通高中招生计划
1.计划类型。公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包括指标生计划、统一招生计划和自主招生计划。其中,自主招生计划含推荐生、直升生、特长生(含特色招生,下同)等。
认真落实普通高中指标生分配办法,确保全市推荐生试点学校普通高中招生总计划中指标生的分配比例不低于年度招生计划的60%。为方便学生走读,经学校申请,非寄宿制市属普通高中学校在确保初中学校指标生分配总额不变的情况下,可根据高中学校地理位置对初中学校的指标生分配数额进行定向调整。各校具体指标生分配数额详见《济南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志愿填报指导手册》。
2.计划管理。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由市教育局结合全市教育发展需要统筹安排。市属普通高中及面向市区(“市区”以《济南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志愿填报指导手册》确定的范围为准,下同)招生的区县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由市教育局下达;其他各区县所属普通高中的招生计划,由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市教育局招生要求分校落实;民办普通高中须在核定的办学规模和招生范围内确定招生计划,并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推荐生试点学校自主招生计划占比原则上不超过上一年度。
3.生源范围。市属普通高中面向全市招生,各区县所属普通高中主要面向本区域招生。逐步探索具备条件的区县与市区统一招生政策(相关政策另文公布)。未经市教育局批准,不得跨区域招生。民办普通高中招生依据省教育厅有关要求执行。
(二)初中后职业教育招生计划
1.计划管理。在济招生的初中后职业教育,含“3+4”对口贯通分段培养本科(以下简称“3+4”本科)、五年制高等师范教育、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含高水平中职学校联合高职院校举办初中后五年制高职、五年一贯制高职、“三二”连读高职)、普通中专、职业中专、技工技师类院校等,应严格按照省市计划管理部门审批的招生专业和计划执行。招生计划根据隶属关系由所属部门结合各地各学校的办学条件和规模审核。
2.生源范围。初中后职业教育类学校均可面向全市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