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6-02人气:作者:未知
花溪区随迁子女积分包括“居住+务工”和“居住+经商”两种方式,申请人可结合个人实际,选择其中一种方式参与积分。两种积分方式具有同等效力。每项只能选择满足积分条件的一个法定监护人资料进行计分,积分总值为监护人所选择积分方式的得分之和。
一、居住积分。家长自愿选择下列一种居住积分方式进行积分:
1.“市外随迁子女”提供一个监护人在花溪区内的有效居住证,并到居住证签发单位认定实际居住时间并进行计分。只能提供一个法定监护人相关资料进行积分。
2.“市(区)内随迁子女”到花溪区现居住的乡(镇、街道)认定在该乡(镇、街道)实际居住时间并进行计分。只能提供一个法定监护人相关资料进行积分。
3.监护人已在花溪区内购买商品房实际居住的,到商品房购买合同或住宅房产权证管理部门认定计分。
二、务工或经商积分。家长自愿选择下列一种积分方式进行积分:
1.随迁子女的一个监护人在花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年限并积分(含贵阳市社保中心缴纳)。
2.随迁子女的监护人提供其作为法人在花溪区范围内工商部门申办的有效营业执照,并实际在花溪区正常经营的,由所执营业执照管理部门认定积分。
三、积分方法,积分满分为180分,①居住资料满分为144分,积分年限为近6年(2018年6月至2024年6月共72个月),每月积2分(已在区域内购买商品房并实际居住的,居住资料按满分积分);②务工或经商资料满分为36分,积分年限为近3年(2021年6月至2024年6月共36个月),每月积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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