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芜湖三山经开区幼儿园招生方案 芜湖三山幼师招聘公告

时间:2024-05-31人气:作者:未知

2024年芜湖三山经开区幼儿园招生方案 芜湖三山幼师招聘公告

  2024年芜湖三山经开区幼儿园招生方案

  一.指导思想

  着力满足适龄幼儿入园需求,坚持规范管理,强化服务意识,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普惠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

  二.招生原则

  (一)公开公平的原则。幼儿园公开招生,主动、自觉地接受社会监督。

  (二)免试入园的原则。幼儿园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测试。

  三.招生对象

  凡符合报名条件的适龄幼儿均可报名,优先满足 3-5 岁幼儿入学需求。小班应年满 3 周岁 (2020 年 9 月 1 日--2021 年 8 月 31 日出生),中班年满 4 周岁 (2019 年 9 月 1 日--2020 年 8 月 31 日出生),大班年满 5 周岁 (2018 年 9 月 1 日--2019 年 8 月 31 日出生)。开设托班的幼儿园按照备案托位数面向年满2周岁的幼儿招生。

  四.招生方式

  公办幼儿园按照“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优先”原则,若报名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直接录取;若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可通过电脑派位或其它公平公正的方式招生。小区配套幼儿园在优先满足符合该小区“两个一致”的业主子女入园的基础上,若有剩余学位再采取其它公平公正的方式面向社会招生。民办幼儿园采取自主招生的方式,原则上优先招收本园所在区域的适龄幼儿。

  五.招生程序

  (一) 信息发布

  通过开发区管委会网站公示公告栏目、区教育文体局微信公众号、各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宣传栏面向社会公布。

  (二) 招生时间

  各公办园即日起根据本园实际,制定招生方案,及时对外发布,于6月11-13日组织招生报名工作,适龄幼儿家长或监护人按照规定的报名方式提交相关材料。民办幼儿园招生报名时间由幼儿园自行确定并对外公布。

  (三) 报名注意事项

  1.一名幼儿只能登记一所公办幼儿园,监护人不得为幼儿在两所及以上公办幼儿园重复登记,一经查实,取消幼儿录取资格,责任自负。报名登记不分先后,但逾期不再接受幼儿报名登记。

  2.双胞胎(多胞胎)报名登记时只填报一次,可增加幼儿相关信息,参加电脑派位时,按照“一位派号、同园录取”方式招生,名额在招生计划中相应增加。

  (四) 资料审查

  各幼儿园负责对报名幼儿进行资格审核。幼儿监护人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经审核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提供虚假材料的或发现有其他虚假行为的一律取消录取资格。资料审查须提供如下材料:

  (1)幼儿监护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报名幼儿的出生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相应的户籍与居住情况资料。

  (五)录取公告

  各幼儿园6月30日前完成招生工作,7月15日前发布录取公告,也可采取电话或短信等方式告知家长。及时发放新生入园通知单,做好新生入园准备工作。

  六.组织领导

  三山经开区教育文体局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生工作。各幼儿园分别成立以园长为组长的工作组负责招生工作。

  七.工作要求

  1.各幼儿园负责招生工作的组织协调与管理监督,妥善解决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入园问题,切实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和孤残儿童、烈士子女享受学前教育资助券政策。

  2.各幼儿园要严格执行《安徽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芜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芜湖市教育局 芜湖市财政局关于调整芜湖市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标准的通知》(芜发改价格〔2023〕2号)文件要求,芜湖市市级一类公办园每生每学期2100元,普通公办园为每生每学期1500元。

  八.落实关爱政策

  贯彻执行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切实落实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的优待政策。按照省、市有关文件精神,以下情况可享受相关入园政策。

  1.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军区政治部转发教育部办公厅、总政治部干部部《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通知》(皖教秘基〔2013〕57号)文件精神,符合相关条件的军人子女。

  2.根据《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芜湖市扶持产业发展政策(2022-2023年)的通知》(芜政〔2022〕23号)和《芜湖市国内外拔尖人才、领军人才、高端人才子女入园入学规定》(教基〔2018〕59号)文件精神,引进的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核心成员、拔尖人才、领军人才、高端人才子女。

  3.户籍在三山经开区境内的省级及以上道德模范、劳动模范子女。

  4.户籍在三山经开区境内的被授予省级“见义勇为”荣誉称号人员以及烈士的子女、孙子女及外孙子女。

  5.符合“长幼同园”服务举措的幼儿。“长幼同园”是指同一法定监护人的多个子女2024年秋季学期同为幼儿园学段,幼孩新入学时可申请安排到与其兄(姐)就读的幼儿园就读。2024年秋季学期,其兄(姐)已从幼儿园毕业的,幼孩不享受该入园政策。

  6.其它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规定的符合条件的人员子女。

  以上人员由区教育文体局分别会同相关部门审核认定。

  九.附则

  1.本工作意见及未尽事宜由三山经开区教育文体局负责解释。

  2.参与电脑派位招生的相关工作人员须严格遵守招生规定和纪律,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对违反招生规定的人员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3.三山经开区教育文体局设立招生咨询电话,联系人:桂老师、李老师,联系电话:3803780、2288011。招生监督电话,联系人:郑老师,联系电话:2869752。各公办幼儿园咨询电话见下表。

标签: 幼儿园  芜湖市  幼儿  子女  入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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