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永康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政策是怎样的?

时间:2024-05-08人气:作者:佚名

2024年永康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政策是怎样的?

  一. 今年适龄入学对象是哪些?

  答:今年小学入学对象为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间出生的儿童。严禁各小学招收不及龄的儿童入学。

  今年初中入学对象为2024年小学毕业生。

  适龄儿童少年(含残疾儿童少年)必须依法按时入学。由于身体原因要求延缓入学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需向施教区域学校提出申请,由学校核实后报市教育局审批、备案。

  . 永康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报名流程

  我市公办小学、初中招生分为网上登记和现场核验两个阶段。A类生基本不必现场核验。初核不通过的A类生、城区D类生和所有的C类生、非城区D类生关注报名学校通告、短信等信息,须到学校现场核验,时间为:6月8日。我市民办小学、初中同步网上登记。

  具体安排如下:

  1. 5月27日-5月30日,全市义务段新生网上报名登记(每天9:00-16:00 。)。

  2. 5月30日前,城区公办B类对象报名材料审核。

  3. 6月3日前,城区民办九年一贯制学校的初中部直升生源录取。

  4. 6月4日,“公参民”学校转为公办的学校(明珠学校)、城区民办学校志愿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组织公开电脑摇号。

  5. 6月5日,城区民办学校缴费确认录取;明珠学校、城区民办学校未录取的对象重新进行网上转报登记。

  6.6月8日,城区公办学校A类、D类初核不通过对象、C类对象到报名学校现场核验;非城区公办学校A类初核不通过对象、C类、D类对象到报名学校现场核验。

  7. 6月12日前,摇号城区民办学校若有放弃的,递补录取有同胞兄、姐在该校就读的新生。

  8. 6月14日,城区公办学校A、B类生录取结果公示,招生余额公示;非城区公办A、B、C类录取结果公示,招生余额公示。

  9. 6月下旬,城区公办学校C类、D类对象结果公布;非城区学校完成第一轮招生。

  10. 7月,非城区公办学校第二轮招生和非城区民办学校招生。

  如遇工作冲突,可能会有适当调整,以实际安排为准。

  . 今年实行网上报名登记的小学和初中有哪些?城区公办学校有哪些?新生怎么进行网上报名登记?

  1. 今年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继续实行网上报名,即无论是城区学校还是非城区学校,无论是公办学校还是民办学校,全部实行网上报名。

  2.城区公办小学:大司巷小学、江南小学、人民小学、三马小学、民主小学、金都小学、解放小学、实验学校(小学部)、教师进修学校附属小学、高镇小学、永康五中(小学部)。

  3. 城区民办小学:古丽高级中学(小学部)、龙川学校(小学部)、崇德学校(小学部)、前进学校、双塔学校。

  4. 城区公办初中:永康中学、永康三中、实验学校(初中部)、教师进修学校附属初中、永康五中(初中部)、城西中学、明珠学校(初中部)。

  5. 城区民办初中:古丽高级中学(初中部)、崇德学校(初中部)、龙川学校(初中部)、永康外国语学校。

  . 网上报名登记的方法有以下三种

  (1)手机下载“浙里办”APP,完成实名认证,点击左下角进入【城市】栏目,左上角切换定位永康市,点击上方“入学报名”,进行网上登记。

  (2)手机下载“浙里办”APP,完成实名认证,点击首页搜索栏,选择永康市,搜索“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一件事联办”,点击“在线办理—永康市”,进行网上登记。

  (3)打开浙江政务服务网(点此进入),使用监护人的手机号注册登录。搜索“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一件事联办”,选择金华市/永康市,点击“确定”,点击“在线办理”,进行网上登记。

  温馨提醒:

  (1)家长在填报前请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准备好填报所需材料,建议错时进行网上登记,完成报名登记时间早晚与招生录取结果无关。

  (2)如因特殊情况无法完成网上登记的,可于5月30日(9:00-16:00)到指定学校进行现场咨询登记,其中报名公办学校和非城区民办学校的,到相应报名学校进行现场咨询登记;报名城区民办学校的,到教育局现场登记点(实验学校)进行现场咨询登记。

  (3)建议尽量不要在下午临近系统关闭时登记,避免因突发电脑故障、网络故障等无法预见的情况,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完成登记。

  五. 实施“公民同招”,家长要注意哪些方面?

  答:(1)新生若未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学校将无法进行录取,因此请家长务必为孩子进行网上登记。

  (2)A类、C类和D类新生报名民办学校未被录取,则可以重新转报公办学校,按“同类排序靠后”的原则,排在只报公办学校的同类别儿童少年之后;或者重新转报其他未招满的民办学校,参加民办学校的后续录取。

  六. 今年明珠学校如何招生和收费?

  答:明珠学校属城区公办寄宿制学校,可基本满足新生住宿要求。2024年招生仍处过渡期内,采取分批录取的方式招生。

  第一批为自主选择就读明珠学校的永康中学各类生源,按A、C、D类按序录取。第一批录取后,若还有空余学位,则开展第二批统筹招生。一部分学位用于统筹城区分流生,一部分学位实施公开摇号入学。各批次录取名额视报名人数动态调整,若第一批已满额招生,将不再进行第二批招生。具体方案另见教育局官方微信号后续发布。联系人:程老师15067960836(681836)。

  明珠学校转公后,所有年级的学生均享受公办学校学生的收费标准。

  七. 永康四中转型高中后原学区内的初中新生如何报名?

  答:原永康四中停止招收初一新生。原永康四中学区的初一新生网上报名对口学校仍为永康四中,报名后按照统筹协调的原则,分流至江南街道区域内其他城区学校。具体方案另见教育局官方微信号后续发布。

  联系人:胡老师 15157968003(581003)。

  八. 城区公办学校(初中、小学)招生中,如何确定A类(户籍生)招生对象?

  答:A类(户籍生)对象是指符合以下条件的初中、小学起始年级新生,也就是传统意义上的城区施教区域的施教对象(除集体户、投靠户、挂靠户),具体条件如下:

  (1)网上报名首日前取得城区(是指下园、西津桥、南苑、丽丰、金胜、平安、卫星、园丁、山川坛、许码头、望春、西门、西山、四方、飞凤、紫微、五金城、金山、东苑、高镇、北苑、西苑、南都等23个居委会)户籍的起始年级新生。该类对象按户籍实际情况,分为A1类、A2类:

  A1类:是指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父母(至少一方)户籍、家庭房产三者一致,且在施教区域内。户籍登记住房以父母(至少一方)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为依据认定。

  A2类:是指适龄儿童少年户籍、父母(至少一方)户籍、(外)祖父母户籍、(外)祖父母房产四者一致,且在施教区域内。户籍登记住房以(外)祖父母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为依据认定。

  A类对象先按A1→A2的顺序录取,同类别中再按适龄儿童少年户籍申报(迁入)时间先后排序。

  (2)城区公办初中、小学原施教区域户籍的起始年级新生。

  温馨提醒:已属A类的对象不得报公办学校其他类别。

  九. 城区公办学校(初中、小学)招生中,哪些对象是B类(政策生)招生对象?城区公办B类对象报名时间地点如何?应该携带哪些相关材料?

  答:B类(政策生)对象是指符合以下条件的初中、小学起始年级新生,具体条件如下:

  根据国家、省、市、县有关政策规定,要求给予烈士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功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当年军转干部子女等入学对象;在永居住并工作的港、澳、台籍人士子女、外国籍人士子女等入学对象;在永工作的高层次人才(指《永康市高层次人才“生活服务绿卡”制度暂行办法》中明确的适用对象)的子女;其他市委、市政府政策性安排对象的子女。其中定向支持总部中心、三产服务业和实体经济发展的入学学额指标中,非本市户籍生源比例原则上各不低于30%,且须按照《永康市新市民量化积分管理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由市公安局、市发改局参照“积分入学”的相关规定联合审核。

  B类对象请在5月30日前由相关单位向市教育局教育科上交汇总材料,经教育局审核后统筹安排到招生学校入学。

  B类学生报名时需携带材料详见附表(一)(永康教育城域网下载网址:http://www.zjykedu.net/)各主管部门要对B类报名对象报名条件进行严格审查把关,B类对象经教育局逐一审核后统筹安排入学。名单上报后如发现不符合条件者,取消资格且名额不再增补。

  十. 城区公办学校(初中、小学)招生中,哪些对象是C类(房产生)招生对象?

  答:C类(房产生)对象是指符合以下条件的初中、小学起始年级新生,具体条件如下:

  网上报名首日前取得永康市非城区户籍,父(母)在城区有稳定职业且持有2022年8月31日(含)前城区规划用途为住宅类的有效房产(以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为准,持有人拥有的共有产权达到50%及以上)、随父母居住在城区的适龄儿童少年。

  十一. 城区公办学校(初中、小学)招生中,哪些对象是D类招生对象?

  答:D类对象是指集体户、投靠户、挂靠户,即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在集体户,或迁移投靠到直系亲属名下,或挂靠在非直系亲属名下的适龄儿童少年。

  十二. 非城区公办学校(初中、小学)招生中,如何确定A类、B类、C类、D类招生对象?

  答:A类对象是指在网上报名首日取得施教区域内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B类对象是指符合省、市、县相关政策规定要求予以安排的及当地镇(街道、区)政策性安排的适龄儿童少年。

  C类对象是指非施教区域内户籍,父(母)或本人在施教区域内持有规划用途为住宅类的有效房产的适龄儿童少年。

  D类对象是指施教区域外户籍,父(母)在施教区域内居住或就业的适龄儿童少年,其中随迁子女父(母)或本人需持有我市公安机关签发并处于有效期内的《浙江省居住证》且积分符合入学条件。

  十三. 随迁子女在我市申请公办初中、小学应当符合什么条件?如何报名?

  答:随迁子女在我市申请就读公办初中、小学应当同时符合下列“积分入学”条件: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员(即申请人)持有我市核发的有效《浙江省居住证》,并在规定时间内向居住地公安流管部门申请积分;(2)在永有相对稳定工作;(3)申请就读城区公办学校的参加全市积分排名,在年度指标限额内按照积分高低排名确定录取对象。

  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可根据监护人居住证情况或稳定就业情况进行第一轮网上报名,公办学校按照积分排名情况统筹录取。若第一轮未被录取的,第二轮可以转报尚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或民办学校。城区教育辅导中心、各社区学校根据区域内学校录取情况做好统筹指导工作。

  温馨提醒:本年度申请就读城区公办学校的积分集中申报截止日期为5月31日24时。居住登记与居住证业务可登录“浙里办”APP-办事(永康市)-身份户籍-流动人口登记/居住证服务,查询办理。居住证积分业务可在“浙里新市民”模块申报查询。

  咨询电话:0579-87159791

  0579-87159792

  0579-8710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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