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7-05人气:作者:未知
重庆高新区直管园范围包括曾家镇、白市驿镇、走马镇、含谷镇、巴福镇、金凤镇、石板镇、西永街道、虎溪街道、香炉山街道全域,西永微电园L分区7.4平方公里区域内(不含文旅城1.2平方公里)。重庆高新区直管园内户籍以下简称“区内户籍”,重庆高新区直管园外户籍以下简称“区外户籍”。
入学基本政策
(1)依法入学原则。各公办初中学校应依法保障高新区内符合“三对口”条件(小学毕业生与父亲或母亲的户口、房屋产权证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小学毕业生相对就近入学的权利。
(2)免试入学原则。所有初中学校均不得以笔试、面试、面谈等名义选拔学生,全面取消招收推优生、保送生、特长生等方式招生。
(3)“二派”入学原则。符合“三对口”条件的区内户籍区内学籍的学生可报名参加重庆市第一实验中学校、重庆市八中科学城中学校、重庆巴蜀科学城中学校、四川外国语大学重庆科学城中学校的“随机派位”,未被“随机派位”录取的学生按照“对口派校”的原则回到对口公办初中就读。
入学方式
(一)符合“三对口”条件的区内户籍区内学籍的小学毕业生
符合“三对口”条件的区内户籍区内学籍的小学毕业生(注意区分户籍地址是否为L分区)报名参加“随机派位”的,可于6月7日—6月11日,登录“渝快办”网站(https://zwykb.cq.gov.cn)教育入学一件事专栏(以下简称“专栏”)或“渝快办”APP教育入学一件事专区(以下简称“专区”),选择报名参加摇号类别,只能选择重庆市第一实验中学校、重庆市八中科学城中学校、重庆巴蜀科学城中学校、四川外国语大学重庆科学城中学校中的1所学校填报志愿。
6月20日,公共服务局根据审核通过后的学生名单,结合学生志愿填报情况组织电脑摇号,经摇号录取的学生须在6月23日18:00前登录“专栏”或“专区”的个人空间,选择“确认入学”或“放弃入学”。
未被“随机派位”录取的学生,6月24日—6月26日,回到所在对口公办学校进行录取,确保学生享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学生家长需在此期间登录“专栏”或“专区”的个人空间,选择“确认入学”或“放弃入学”。
(二)区内户籍区外学籍的学生、流动人口随迁子女、高新区内公租房租赁户子女
(1)区内户籍区外学籍的学生(注意区分户籍地址是否为L分区),于6月7日—6月11日登录“专栏”或“专区”,选择区内户籍区外学籍类别进行报名。6月27日—6月30日,由公共服务局根据学生户籍所在地中学学位剩余情况,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入学,学生家长需在此期间登录“专栏”或“专区”的个人空间,选择“确认入学”或“放弃入学”。
(2)流动人口随迁子女,于6月7日—6月11日登录“专栏”或“专区”,选择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类别进行报名。6月24日—6月30日,由学校组织初步录取,公共服务局审核,学生家长需在此期间登录“专栏”或“专区”的个人空间,选择“确认入学”或“放弃入学”。高新区区内中学学位相对紧张,请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家长谨慎选择学校报名。
(3)高新区内公租房租赁户子女,于6月7日—6月11日登录“专栏”或“专区”,选择公租房租赁户类别进行报名。6月24日—6月30日,由公共服务局统筹安排入学,学生家长需在此期间登录“专栏”或“专区”的个人空间,选择“确认入学”或“放弃入学”。
6月7日—6月18日,对已完成正式网上报名的学生家长,公共服务局及各学校对相关证件材料和报名信息逐项进行核验,家长需及时登录“专栏”或“专区”的个人空间,关注学生材料审核是否通过,如果显示待补正,则需按要求重新补齐资料;如果显示审核不通过,则需按实际情况重新选择。
对因错过报名时间等特殊原因未完成网上报名的学生家长,于6月24日—6月28日,持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公共服务局线下登记。如有特殊情况逾期无法登记报名的,符合高新区入学资格要求的学生,由公共服务局根据全区中学剩余学位情况在8月底进行统筹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