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02人气:作者:未知
关于加强2023年高、中考期间噪声污染管控的公告
为做好2023年高、中考期间声环境质量保障,为广大考生营造安静的复习、考试和休息环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太原市噪声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太原市将在2023年6月1日至6月22日期间加强噪声污染管控。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除抢修、抢险、应急作业外,禁止城市建成区夜间(22时至次日6时)施工作业。
二、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禁止在12时至14时、20时至次日7时之间进行产生各类噪声、振动的作业。
三、在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或者开展娱乐、健身等活动,应当遵守公共场所管理者有关活动区域、时段、音量等规定,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噪声污染。
四、禁止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采用其他持续反复发出高噪声的方法进行广告宣传。
五、文化娱乐、体育、餐饮等场所的经营者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减轻噪声污染。
六、排放工业噪声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减轻噪声污染。
七、6月7日至8日、6月20日至22日,考点周围500米范围内,全天24小时禁止从事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室内装修作业、商业促销广播、文化娱乐扩音、机动车鸣笛以及其他各类产生噪声干扰周边环境的行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全天24小时禁止进行产生各类噪声、振动的作业。
望各单位和广大市民严格遵守本公告规定,积极配合做好高考、中考期间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市教育、公安、生态环境、住建、城管、交通、水务、园林、文化旅游、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强对施工工地和其他各类噪声污染源的监管执法,对违反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并在新闻媒体上予以曝光。
广大市民如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和本公告规定的行为,可拨打12345或12369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公告。
太原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