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南苑森林湿地公园入园须知(北京南苑森林湿地公园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4-05-03人气:作者:佚名

北京南苑森林湿地公园入园须知(北京南苑森林湿地公园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南苑森林湿地公园入园须知

  1. 自觉遵守公园管理规定、游园须知及园内设置的各类标识规定,儿童、行动不便的老人需在家人陪同下游园。

  2. 注意游览安全。在园内行走时,小心井盖、台阶,以防不慎跌伤。保管好自己物品,以防丢失。

  3. 自觉遵守国家和本市生活垃圾管理的规定,进入园区,自觉做好垃圾分类投放。

  4. 自觉保持公园整洁。不随地吐痰、便溺,不乱扔垃圾,不准在公园绿地和湖内倾倒垃圾废弃物、排泄污水等,不准挖沙取土、埋坟或堆放、晾晒物品。

  5. 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严禁携带各种枪-支弹-药、凶器、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及玻璃、金属、管制刀具和有碍健康、卫生的物品入园。禁止携带无人机等飞行器。严禁在园内组织各种非法集会活动。不得打架斗殴、聚众闹事,不搞封建迷信、不以任何形式进行赌博等非法活动。安保部门及工作人员有权现场制止违法活动,并协助公安部门依法处置。

  6. 使用游乐设施遵守使用须知,服从管理人员指导,不准超员、打闹。

  7. 爱护动物,严禁狩猎、捕鸟,不捕捉野生动物,未经允许不得放生。不准投掷、喂食、惊扰公园内动物,与动物保持一定距离,不干扰动物栖息。

  8. 爱护公共设施,不得攀爬、涂写刻划、搬移、拆损园内座椅、亭廊、雕塑等公共设施,不准张贴标语广告。

  9. 共同爱护植物,不准在园内从事有损花草、 树木和园林设施的活动,不擅自挖取野菜、树根和种植土等。

  10. 不讲粗话脏话,不袒胸赤膊,不大声喧哗,不随便躺卧;不随意翻越围墙、栏杆、绿篱;不开展影响、伤害他人或阻碍交通的活动;不在园内捡拾垃圾物品、乞讨卖艺;不用大功率音响设备,不噪音扰民。

  11. 不得在园内擅自摆摊设点从事经营活动、张贴散发广告、追逐游客强行兜售物品,不得无证载客影响游览秩序。

  12. 游客在园区内水域附近游玩时应注意安全,以免失足落水,不得在公园水体中游泳嬉水,严禁野泳。

  13. 为维护游玩秩序,园内禁止放飞风筝、打弹弓、甩鞭,游客需在园区指定地点搭建帐篷,未经允许严禁宿营。

  14. 游园期间,如遇突发事件或不可预见灾害事件,雨雪、沙尘暴等恶劣天气,要注意防风、防滑、避雷。请遵照有关规定,服从管理及指挥,有序撤离事发现场。

  15. 根据园区管理条例规定,如场地内容纳游客数量达到最大时,园区有权限制游客入园,请予以谅解。

  16. 疫情期间遵守疫情防控规定,按1米线秩序排队,不扎堆、不聚集,游园科学佩戴口罩、配合测量体温、保持合理距离。

  17. 自觉维护游园秩序,不携犬入园(导盲犬除外)。

  18. 公园内禁止吸烟,严禁在园内使用明火、烧香、烧烤,禁止携带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入园。

  19. 出于安全需要,园区内设有视频监控录像装置,园区可能拍摄、录下或复制任何进入园区游客的影像或声音而无需提前告知。园区有权将此类影像及声音用于任何非商业用途而无须向游客缴付任何费用。

  20. 为保证游客人身安全,除老年人、残疾人、儿童等使用的手摇、手推轮椅车、儿童车和特种车辆外,其他代步工具未经允许禁止进入园内。

  21. 入园游客在园区内如有任何扰乱公园公共秩序的行为,公园有权要求并采取措施使其离开园区。

  22. 对于因游客违反园区相关安全规定或因游客自身的疏忽、过失所引起的事故,本园区不予负责。

  公园服务时间:

  4月1日至10月31日 6:30-21:00

  11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7:00-20:00

  非服务时间建议游客自觉离园,以免造成不便。

标签: 园区  园内  游客  公园  自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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