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各类学校收费标准一览表(武汉学校学费)

时间:2024-04-25人气:作者:佚名

武汉各类学校收费标准一览表(武汉学校学费)

武汉各类学校收费标准
类别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文件依据备注
公办幼儿园保教费省级示范幼儿园600元/生·月武价费〔2014〕75号、发改价格〔2011〕3207号,鄂发改规〔2021〕1号,鄂发改价调〔2022〕403号1、幼儿园可向自愿在园就餐的幼儿收取伙食费,伙食费按天计算,按月或学期收取,根据幼儿实际在园就餐天数结算,多退少补,并按月向幼儿家长公布伙食费收支情况;2、幼儿园可收取的代收费项目为体检费、基本医疗保险费、乘车费、外出活动费。3、幼儿园保教费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保教费按月或按学期收取,不得跨学期预收。
市级示范幼儿园500元/生·月
一级幼儿园300元/生·月
二级幼儿园270元/生·月
三级幼儿园240元/生·月
普通高中学费示范(重点)高中900元/生•学期鄂价费〔2015〕170号
一般普通高中630元/生•学期
高考考试费公共科目(语、数、外):35元/生•科
综合科目:60元/生•科
武价费〔2014〕8号
中等职业学校收费1、对在我市公办中职学校就读的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免除学费。 2、对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按照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标准给予免除学杂费补助,用于冲减就读学生学杂费;同时,统一为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发放国家课程和地方课程教科书,并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对民办中职学校符合本市免学费政策的学生,按照本区域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职学校免学费标准给予补助,高出免学费标准2000元的部分,学校可以按照国家政策继续收取。
中等职业学校住宿费生均使用面积5.1平方米以上,四人间,1200元/生.学年鄂价费2017]1号1.对增装空调的学生住宿,增加的住宿费标准, 4人间120元/生.学年;   5-6人间80元/生.学年;   7-8人间60元/生.学年。2.住宿费中含每生每月用水3吨,用电8度,超额部分按国家规定的居民生活用水用电价格向学生收取。
生均使用面积4.1-5平方米以上,1000元/生.学年
生均使用面积3.1-4平方米以上,800元/生.学年
生均使用面积3平方米以上,500元/生.学年
没有达到相应条件的,400元/生.学年
高等学校收费高等职业院校学费一般专业5000元/生.学年鄂价费规[2013]109号,鄂价费规[2016]16号其它具体标准见文件
艺术专业可在一般专业基础上上浮30%
普通本科高校学费一类本科一般专业4500元/生.学年
二类本科一般专业4000元/生.学年
重点专业可在一般专业基础上上浮30% 鄂价费[2006]183号 其它具体标准见文件
函大电大夜大及短期培训费鄂价费[2006]183号,鄂价费规[2013]109号执行鄂价费[2006]183号、鄂价费[2016]139号
高等学校住宿费生均使用面积5.1平方米以上,四人间,1200元/生.学年鄂价费[2006]183号,鄂价费规[2013]109号 1、对增装空调的学生住宿,增加的住宿费标准,单人间480元/生.学年;双人间240元/生.学年;4人间120元/生.学年;5-6人间80元/生.学年;7-8间60元/生.学年;2、住宿费中含每生每月用水3吨,用电8度,超额部分按国家规定的居民生活用水用电价格向学生收取。
生均使用面积4.1-5平方米以上,1000元/生.学年
生均使用面积3.1-4平方米以上,800元/生.学年
生均使用面积3平方米以上,500元/生.学年
民办教育收费1、根据省物价局、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改进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鄂价费〔2014〕95号)有关规定,从2014年秋季开学起,改进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民办教育的学费管理由政府指导价管理方式全部改为由民办教育机构自主确定学费标准,即实施学历教育的民办学校制定或调整学费标准(包括住宿费标准,下同),由原来按学校类别和隶属关系报教育收费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改变为由民办学历教育学校自主合理确定收费标准;实施非学历教育的民办学校(包括民办助学机构、民办非企业培训机构等)继续由民办学校自主合理确定收费标准。
2、民办学历教育学校学费标准的制定和调整原则上应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
3、各民办学校要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在收费醒目场所通过各种形式及时向学生家长和社会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增加收费的透明度。收费标准变动时,学校要及时变更公示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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