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1-04人气:作者:佚名
扣除范围 | 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 | ||
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周岁(含)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周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 |||
独生子女 | 非独生子女 | ||
扣除方式 | 定额扣除 | 定额扣除 | |
扣除标准 | 3000元/月 | 每人不超过1500元/月(分摊每月3000元的扣除额度) | |
扣除主体 | 本人扣除 | 平均分摊:赡养人平均分摊 | |
约定分摊:赡养人自行约定分摊比例 | |||
指定分摊: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比例 | |||
注意事项 | 1.指定分摊及约定分摊必须签订书面协议。 2.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 3.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
2024年度淮安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中,赡养老人扣除标准为3000元/月,本人扣除或分摊扣除金额.具体内容请查阅正文了解。
(0)人喜欢2024-01-04演示机型:Iphone 12&&华为P40&&小米11系统版本:iOS14.4&&EMUI11&&MIUI12.0.7APP版本:抖音 v16.3.0
(0)人喜欢2024-01-04为了减轻人民群众抚养子女负担,中共中央、国务院研究推动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对于此政策的热点问题及回答整理如下。
(0)人喜欢2024-01-04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已经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2022年3月29日正式申报,扣除详细规定来看正文。
(0)人喜欢2024-0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