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申请资助的海外优秀青年人才条件

时间:2023-10-21人气:作者:未知

莆田市申请资助的海外优秀青年人才条件

  莆田市申请资助的海外优秀青年人才条件

  一、资助对象

  申请资助的海外优秀青年人才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海外优秀博士及硕士(含在读)。要求毕业(就读)于世界排名前200名的高校或所属学科排名全球前50名,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0岁。大学排名以最新ARWU世界大学学术排名、QS世界大学排名和THE世界大学排名为准,学科排名以上述三个机构提供的世界大学学科排名为准,符合其中之一即可。

  (二)在国际著名学术组织中担任会员的海外优秀青年人才,或在海外著名高校从事两年以上研究工作(含博士后)的海外优秀青年人才,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5岁。学术组织名单参照《福建省高层次人才认定和支持办法》,高校名单与上一条一致。

  (三)活动承办单位根据实际需要,邀请参加专场交流活动,具有海外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急需紧缺人才,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0岁。

  二、资助标准

  资助资金实行“固定标准包干制”,主要用于差旅、科研研讨、实地考察、讲课等。标准如下:来自亚洲以外国家的人才每人资助2.5万元;来自亚洲国家的人才每人资助2万元;来自台港澳地区的人才每人资助1万元。

  入境超过2年的人才不属于资助范围,入境超过3个月但不满2年的人才按每人1万元标准给予资助。以上人才指未在福建就业创业的人才,且一个年度内同一人才不得重复享受资助资金。

  符合我省重点发展领域且成果突出的人才,或因海外人才工作需要,可一事一议。具体由省人社厅商省委人才办、富闽基金会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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