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高层次人才职称评审绿色通道(泰安市高层次人才认定)

时间:2024-05-08人气:作者:佚名

泰安高层次人才职称评审绿色通道(泰安市高层次人才认定)

  (一)《泰安市高层次人才职称评定实施细则(试行)》(泰人才办字〔2018〕32号),服务范围为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服务协议,并经认定持有“泰山人才金卡”或“泰安市高层次人才证书”的人才。

  政策内容:

  一是引进高层次人才首次参加职称评审时,不受本人任职和年限限制,可按照业绩、能力、水平直接申报相应的职称。其中,入选省级以上重点人才工程的专业技术人才可直接申报正高级职称,入选市级以上重点人才工程的人员可直接申报副高级职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受单位岗位数量限制。

  二是不具备相应系列(专业)职称申报评审的学历、资历要求,但在专业技术工作方面具有特殊才能、取得突出业绩的特殊人才,以及在服务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乡村振兴战略中作出重大贡献,在科研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方面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突出成果的高层次人才,符合本细则第二条规定的,可直接申报中级或高级职称。

  三是在我市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科研工作站从事科研工作的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以及出站后在我市工作的,可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参加职称评审,在站期间科研成果可作为参加职称评审的依据。

  放宽条件:

  申报人员可不受专业技术资格台阶限制,对继续教育学时不作硬性要求,对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职称外语不作要求。凡国家职业资格制度明确可聘用专业技术职务的,取得职业资格可视为具备相应系列和级别的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二)《山东省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高级职称评审“直通车”暂行办法》

  服务范围:

  1.正高级职称“直通车”人员范围。经省认定享受高层次人才绿色通道服务待遇的专业技术人才(持有“山东惠才卡”);自省内外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和省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正常出站后留(来)鲁工作的博士后。

  2.副高级职称“直通车”人员范围。经省认定享受高层次人才绿色通道服务待遇的专业技术人才(持有“山东惠才卡”);各设区的市认定提供高层次人才绿色通道服务待遇的专业技术人才;自省内外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和省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正常出站后留(来)鲁工作的博士后,以及我省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和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中从事科研工作的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

  政策内容:

  一是“直通车”范围内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直接申报高级职称,与当年度职称工作同步进行,申报时间、申报程序、申报渠道、公示公布、证书发放等均与正常申报职称人员相同。

  二是“直通车”范围内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直接申报高级职称,可不受国籍、户口、原职称资格、学历资历、继续教育、申报条件等限制,可免于职称评审委员会组织的业务测试和支医支教等基层服务经历。

  三是事业单位“直通车”范围内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评审职称,可不受单位岗位总量和结构比例的限制。

  四是“直通车”范围内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评审应大力推行代表性成果制度,注重标志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影响,克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等倾向。

  五是“直通车”范围内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评审职称,提交的奖项、项目及成果等须与申报专业相关,海外工作经历、学术和专业技术贡献可作为参评依据,已在职称评审中使用过的奖项、项目及成果等,不得在申报高一级职称时再次使用。

  (三)《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几点实施意见》(泰人社办发〔2020〕13号),进一步完善了我市企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直通车”制度。

  政策内容:

  一是企业专业技术人才,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10年,工作业绩突出,经所在单位或县市区人社部门推荐,可直接申报参加工程技术副高级职称评审。

  二是企业专业技术人才,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5年或具备专科学历、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8年可直接申报参加工程技术中级职称评审。

  (四)申报程序:

  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员可于每年我市职称评审工作开启之后,按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下发的申报通知要求,通过“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http://124.128.251.110:8185/)进行个人注册、登录,填报申报材料,经市直主管部门或企事业单位所在地人社部门推荐申报至相应评委会办事机构参加职称评审,评审通过后可登录个人账号下载电子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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