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1-19人气:作者:佚名
宜昌大病保险待遇
(一)大病保险费从城乡居民医保基金中按一定标准提取,参保居民个人不需要另外缴费。
(二)在一个保险年度内,一般参保居民住院和纳入门诊特殊慢性病管理的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按政策报销后,个人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1.2万元(起付线)的,由承办居民大病保险的商业保险公司按以下分段和比例赔付,年度最高支付限额40万元:
个人自付合规医疗费用在12000元以上至30000元(含)部分,赔付比例60%;
30000元以上至100000元(含)部分,赔付比例65%;
100000元以上部分,赔付比例70%。
(三)特困人员、低保、返贫致贫人口大病保险起付线6000元,各段赔付比例相应提高5个百分点,赔付不设封顶线。此款以后会根据政策调整而变化。
(四)大病保险待遇报销在联网医院住院实行一站式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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