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人民医院职医保政策调整标准(潍坊人民医院职工医保报销比例)

时间:2024-03-01人气:作者:佚名

潍坊市人民医院职医保政策调整标准(潍坊人民医院职工医保报销比例)

  潍坊市人民医院职工普通门诊医保政策调整

  1.取消签约管理

  2024 年1月1日起,我市职工普通门诊统筹取消签约一家定点医疗机构限制,您可以在全市承担职工普通门诊统筹报销业务的任意定点医疗机构联网就诊。

  2.首次就诊前需在人工窗口信息备案

  请您首次就诊前,先到人工收费窗口确认身份证号是否正确,并修改就诊类别为“潍坊职工(普通门诊)”后再办理挂号,缴费时到人工收费窗口联网结算。已经预约挂号到人工窗口修改就诊类别时需主动告知工作人员已挂号。之后再来我院可正常挂号就诊、联网结算。

  3.已签约的可正常就诊

  若您之前已经在我院办理了职工普通门诊签约手续,不需要修改就诊类别可正常挂号就诊、联网结算。

  4.普通门诊待遇政策

  起付标准:600元 (年度内累计计算)

标签: 门诊  职工  窗口  首次  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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