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2-20人气:作者:佚名
2024年济南市济阳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
尊敬的广大市民:
《济南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自2018年1月1日实施以来,在您的积极参与和大力支持下,成效显著,2018年至2023年春节泉城迎来“春节蓝”。2024年春节将临,为维护公共安全、消除事故隐患、减少环境污染,现将我区烟花爆竹禁放的相关规定告知大家,请广大市民朋友自觉遵守。
一、本区下列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西至澄波湖路;
北至泰兴西街、旺旺路、泰兴东街、纬四路;
东至经一路、再由纬三路进入东环路南延至黄河大堤连接线;
南至新元大街。
四至线闭环连为一体。
二、除以上所述区域之外的下列场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一)机关办公场所;
(二)文物保护单位;
(三)车站等交通枢纽,高速公路、高架路、立交桥,轨道交通设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
(四)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场所;
(五)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
(六)建成小区、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福利院、敬老院;
(七)山林等重点防火区,大中型水库管理区;
(八)工业园区、商场、集贸市场、风景名胜区、公园、室内公共娱乐场所、公共文化设施、宗教活动场所;
(九)高层建筑物、地下建筑物、在建高层建筑物施工现场;
(十)澄波湖大桥、澄波湖公园及区人民政府划定并公布的其他场所。
前款所列场所应当设置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统一警示标识,并做好安全提示和防范工作。
三、重污染天气期间,在本区行政区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燃放烟花爆竹、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
市民朋友们,城市是我们共同的家园,爱护她、呵护她是我们每个居民应尽的责任,让我们携起手来,做一名倡导文明、引领新风的传播者。公安机关鼓励广大市民拨打110电话,积极举报违反烟花爆竹禁放规定的行为。
祝广大市民朋友新春快乐、阖家幸福、万事如意!
济南市公安局济阳区分局
2023年12月
2023年12月27日济阳区发布《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共享泉城碧水蓝天致市民朋友的一封信》公布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及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场所,详见正文。
(0)人喜欢2024-02-20邯郸全市于2023年12月15日开展“邯郸市‘迎新春、促消费’超市、加油消费券促消费活动”,持续促进市民消费,拉动全市消费氛围。
(0)人喜欢2024-02-20《济南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自2018年1月1日实施,钢城区于2019年5月1日起施行该规定。
(0)人喜欢2024-02-20并排贴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物品按照一定的顺序或方向并列粘贴在一起。并排贴常用于喜字、对联、福字等物品的粘贴,如:结婚时,将两个
(0)人喜欢2024-0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