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4-03人气:作者:未知
早在2018年11月28日,天津环保局、公安局和多个部门就联合发布了《关于实施第六阶段国家轻型汽车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其中部分条例如下:1、本通告所称轻型汽车是指最大设计总质量不超过3500kg的M1类、M2类和N1类汽车。
2、自2019年7月1日起,新增轻型汽车实施《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GB18352.6-2016)标准,其I型实验要符合6b阶段排放限值要求。
3、自2019年7月1日,停止销售、注册登记和转入不符合第六阶段国家排放标准要求的轻型汽车。
根据网上信息所看,国六标准分为两个阶段,根据情况的不同所实施的时间也有所差别,但总体在2023年完成全部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