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长江流域禁捕水域休闲垂钓区域政策解读

时间:2024-03-07人气:作者:未知

昆明市长江流域禁捕水域休闲垂钓区域政策解读

  11月8日,昆明市金沙江流域(昆明段)重点水域“十年禁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公布昆明市长江流域禁捕水域休闲垂钓区域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为做好长江“十年禁渔”工作,并兼顾市民朋友休闲垂钓需求,昆明市对长江流域禁捕水域可垂钓区域进行划定(第一批) ,并向社会公布。市民朋友可在昆明市农业农村局网站或致电属地县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查询垂钓区域,前往垂钓。

  每人每天钓获物不得超过3公斤

  《通告》指出,长江流域禁捕水域范围内,除已划定的可垂钓区外,其余区域全年禁止垂钓;备案工作待省厅垂钓管理的小程序使用后,自行网上备案。

  此外,每年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为天然水域鱼类自然繁殖期,此时段禁止一切垂钓;垂钓只能一人一杆一钩,且必须使用合法合规的工具和方法。

  同时,禁止夜间垂钓;每人每天钓获物不得超过3公斤,不得钓获重点保护类生物,超出部分和重点保护类生物放回原水体;不得交易钓获物。广大市民应文明垂钓、生态垂钓、安全垂钓,由垂钓造成的生命财产损失,由垂钓者自行负责。

  全市划定58个垂钓区

  此次公布的昆明市金沙江流域禁捕水域垂钓区域范围和时间划定表(第一批)显示,昆明七区(西山区、官渡区、度假区、晋宁区、呈贡区、经开区、东川区)四县(禄劝县、寻甸县、富民县、嵩明县)一市(安宁市)共划分58个垂钓区,每个垂钓区范围都规定了相应的起点、止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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