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12-23人气:作者:佚名
按照省大气办12月22日《关于启动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措施的建议函》要求,自12月23日至31日我市将出现一次长时间、大范围的重污染天气过程。为积极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经市政府研究,决定自12月23日10时起实行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限行区域:国道230线(原工业路)以西、国道307线以南、省道衡井线以北(不含上述三条道路)、妍园路以东(含此道路)。
二、限行时间:每日早7时至晚8时(包含周六、周日和节假日)。
三、限行措施:限行区域内通行的车辆(含外埠号牌车辆和临时号牌车辆),实行单双号限行,即单日单号车通行,双日双号车通行,尾号为英文字母或汉字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
四、军队、警务、环境执法、消防、急救、抢险救灾、邮政(快递)、保险勘验救援、环卫作业车辆、公交车、出租车、悬挂合法号牌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不执行限行措施。原蓝色号牌电动汽车未更换绿色号牌的,请到公安交管部门登记备案,以防误拍。
五、限行期间,我市辖区原有的机动车禁行规定依然有效。
六、对违反限(禁)行规定的,公安交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依法处罚。
辛集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