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4-12人气:作者:佚名
一、异地就医备案
根据《德阳市医疗保障局、德阳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德阳市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德医保发〔2021〕63号)文件规定: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异地就医的,应按规定办理异地就医(转诊)备案登记。
未按规定进行异地就医备案登记的,其住院起付标准在我市同等级医院起付标准基础上上浮50%,报销比例在同等级医院报销比例基础上下降20%。
二、需要备案人群
1.异地安置退休人员
2.异地长期居住人员
3.常驻异地工作人员
4.异地转诊就医人员
5.异地急诊抢救人员(急诊抢救人员视同已备案)
6.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温馨提示:职工医保参保人员使用个人账户进行异地普通门诊就医和购药无需备案。结算时执行参保地的待遇政策。
三、备案所需材料
1、异地安置退休人员
①医保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②备案表
③异地安置认定材料(“户口簿首页”和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或提供个人承诺书)
2、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
①医保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②备案表
③长期居住认定材料(居住证、户口簿首页和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任选其一或提供个人承诺书)
3、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备案
①医保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②备案表
③异地工作证明材料(参保地工作单位派出证明、异地工作单位证明、工作合同任选其一或提供个人承诺书)
4、异地转诊人员备案
①医保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②备案表
③具有转诊资质的定点医疗机构(二级甲等以上)开具的转诊转院证明
5、异地急诊、抢救住院登记备案
①医保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②救治医疗机构出具的急诊抢救病历或入院记录或病情诊断证明
温馨提示:提供个人承诺书的,需在6个月内补齐认定或证明材料。逾期未补齐的,参保人员两年内(承诺书办理备案之日起算)不能再以承诺书形式进行备案。
四、备案方式
现场办理
本人或家属携带备案材料到医保经办窗口办理。
邮箱办理
将备案材料拍照发送至中江县医保局异地就医备案邮箱zjybjba@163.com 办理。
线上自助办理
在“四川医保公共服务平台”微信小程序、“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异地就医备案模块办理。
温馨提示:
1.暂停、恢复和终止备案仅需提供医保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通过线上自助办理备案的可不提供备案表。
3.因外伤在省内异地就医的需填写《四川省省内异地就医外伤入院登记表》。
4.“国家医保服务平台”仅能办理省外异地就医备案。
5.备案均只需备案到就医地市或直辖市,到海南、西藏等省级统筹的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就医的,可备案到就医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备案表、承诺书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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