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10-20人气:作者:佚名
养犬人携带犬只出户未携带犬证、未为犬只佩戴犬牌、未用犬绳牵领犬只或者未采取装入犬袋、犬笼等安全措施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处以二百元罚款。
西宁养狗哪些情况会被处罚?
根据《西宁市养犬管理条例》规定,养犬人士有以下违反规定的情况会收到相应处罚。
1、违反条例规定,养犬人未经登记擅自养犬的,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没收犬只,处以每只一千元罚款。
2、违反条例规定,个人饲养犬只超过限养数量的,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没收超养犬只,每超养一只并处以一千元罚款。
3、违反条例规定,个人饲养烈性犬只、大型犬只的,由公安机关处以每只一千元罚款,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没收犬只。
4、违反条例规定,个人携带烈性犬只、大型犬只进入城市市区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城镇内的,由公安机关处以每只一千元罚款,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没收犬只。
5、违反条例规定,养犬人未按期办理延续登记、补证、注销手续的,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办理;逾期未办理的,由公安机关没收犬只,并处以二百元罚款。
6、违反条例规定,养犬人虐待犬只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没收犬只;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对养犬人终生不予办理养犬登记。
7、违反条例规定,遗弃犬只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养犬人领回犬只或者将犬只送到犬只收容所;拒不领回犬只或者拒不将犬只送到犬只收容所的,处以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对养犬人终生不予办理养犬登记。
8、违反条例规定,养犬人携带犬只出户未携带犬证、未为犬只佩戴犬牌、未用犬绳牵领犬只或者未采取装入犬袋、犬笼等安全措施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处以二百元罚款。
9、违反条例规定,养犬人携带犬只进入禁止进入的单位和场所,由公安机关予以警告,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没收犬只。
10、禁止进入的单位和场所的经营者或者管理者未履行劝阻责任,致使养犬人携带犬只进入单位和场所;或者养犬人拒不携带犬只离开,经营单位或者管理单位未向公安机关举报的,由公安机关予以警告,并处以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犬只死亡、转让他人或者送交收容的,养犬人应当在三十日内办理养犬登记注销手续。犬只受让人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申请养犬登记,取得养犬登记证。 禁养犬被没收后是拿不回来的。如果犬只被没收后,其主人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返还,但需要符合相关条件。 西宁饲养犬只的人员或单位需要注意,若有养犬登记有效期满、养犬登记证丢失或损毁、犬只转让他人等情况,需要及时办理养犬登记证信息变更处理。 HPV感染非常普遍,目前来看,宫颈癌是仅次于卵巢癌的第二大女性恶性肿瘤,目前暂无有效治疗药物,接种HPV疫苗和定期筛查是最佳方案。最新文章
《西宁市养犬管理条例》自2020年3月1日起开始实行,明确了西宁养犬人士需要遵循相应规定,有违反情况则会被处罚。
(0)人喜欢2023-10-20犬只死亡、转让他人或者送交收容的,养犬人应当在三十日内办理养犬登记注销手续。犬只受让人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申请养犬登记,取得养犬登记证。
(0)人喜欢2023-10-20禁养犬被没收后是拿不回来的。如果犬只被没收后,其主人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返还,但需要符合相关条件。
(0)人喜欢2023-10-20西宁饲养犬只的人员或单位需要注意,若有养犬登记有效期满、养犬登记证丢失或损毁、犬只转让他人等情况,需要及时办理养犬登记证信息变更处理。
(0)人喜欢2023-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