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12-23人气:作者: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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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制定全市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负责全市医疗保障经办的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指导和监督全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离休干部统筹、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经办业务工作;组织实施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