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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应当自职工发生事故伤害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特殊情况,经有工伤认定管辖权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90日。
用人单位未在前款规定时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职工的工伤认定,由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登记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办理。
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其职工工伤认定由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地的县级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办理。
山西省《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未在前款规定时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0)人喜欢2023-12-222023大同工伤认定申请材料有工伤职工的社会保障卡复印件或者居民身份证等其他身份证明复印件、劳动、聘用合同文本复印件和诊断证明等材料,详见正文。
(0)人喜欢2023-12-222023大同初次劳动能力鉴定和确认所需费用,用人单位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由经办机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由用人单位承担,申请再次鉴定或者复查鉴定的,鉴定结论与原鉴定结论一致的,鉴定费用由申请人承担,详见正文。
(0)人喜欢2023-12-22二次鉴定结论与原鉴定结论一致的,2023大同二次工伤认定费用,鉴定费用由申请人承担,鉴定结论与原鉴定结论不一致的,用人单位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由经办机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由用人单位承担。
(0)人喜欢2023-12-22用人单位应当自职工发生事故伤害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特殊情况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90日。
(0)人喜欢2023-12-22山西省《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未在前款规定时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0)人喜欢2023-12-222023大同工伤认定申请材料有工伤职工的社会保障卡复印件或者居民身份证等其他身份证明复印件、劳动、聘用合同文本复印件和诊断证明等材料,详见正文。
(0)人喜欢2023-12-222023大同初次劳动能力鉴定和确认所需费用,用人单位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由经办机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由用人单位承担,申请再次鉴定或者复查鉴定的,鉴定结论与原鉴定结论一致的,鉴定费用由申请人承担,详见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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