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8-05人气:作者:未知
办理流程
1.用人单位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持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公章,到注册地市、区医保经办机构申报单位开户银行账号等参保信息。
2.单位在办理上述申报手续时,需准确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或单位批准成立的文件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苏州市用人单位登记信息表》等信息。
3.医保经办机构登记信息后,编制单位编号,打印登记表单,供单位核对后签字确认。
4.单位经办人应办理实名登记手续,如实申报其公民身份号码、姓名、手机号码。
注意事项
1.参保单位在医保经办机构办妥参保信息申报手续后,还应立即到税务征收机构办理医疗保险费征收相关手续。
2.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单位依法终止的,须在变更或终止之日起30日内,填写《苏州市区医疗保险单位注销登记表》,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手续。
用人单位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持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公章,到注册地市、区医保经办机构申报单位开户银行账号等参保信息。详细流程见下文。
(0)人喜欢2024-08-05开通“网上申报业务”的单位,可根据功能设定,在上述申报期内,通过“江苏省医疗保障局网上服务大厅”办理。
(0)人喜欢2024-08-05苏州市实行职工医疗社会保险以来,按规定应参保而未参保的各类企业及其职工、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应当补缴其应保未保期间的医疗保险费。
(0)人喜欢2024-08-05从苏州大市转出,有两种情况1.转入地未上线国家平台,2.转入地已上线国家平台。
(0)人喜欢2024-0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