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职工有低保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什么材料?

时间:2024-05-11人气:作者:未知

天津职工有低保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什么材料?

  ➤➤天津职工有低保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什么材料?

  职工被纳入本市城镇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或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范围,应提供身份证件办理提取业务,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联网核查相关信息无误后办理。

  非住房消费提取

  职工因被纳入本市城镇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或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范围或因本人、配偶或未成年子女患重大疾病住院治疗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按非销户提取办理,重大疾病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国医师协会发布的重大疾病范围为准。

  职工因以下原因办理提取业务的,同时注销账户:

  1.离、退休。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3.到国外或者港、澳、台地区定居。

  4.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未在异地继续缴存,且账户封存满半年。

  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相关权利人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同时注销。

  政策来源:天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https://www.zfgjj.cn/tjgjjcms/mainSitePc/regalutiondetail.jsp?id=322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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