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3-08人气:作者:佚名
温州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此次公布的若干措施中,共有7条面向购房者。从“二手房”带押过户、公积金贷款额度提高、购房补贴等方面均做出了新规定,进一步保障了购房者权益。
根据新规定温州继续实施商品住房换购补贴:
对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在温州市区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购置市区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人,在取得新建商品住房不动产权证后给予出售住房交易申报价格0.6%的财政补助(以住建部门网签买卖合同为准),如购置新建商品住房金额小于现住房出售金额的,按新购商品住房金额占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比例给予上述标准的财政补贴。上述补贴的最终申请有效日期至2028年6月30日,之后本次补贴政策终止执行。(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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