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花台区初中招生报名条件2023 雨花台区2020年初中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时间:2023-05-19人气:作者:佚名

雨花台区初中招生报名条件2023 雨花台区2020年初中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2023年南京市雨花台区小升初招生报名条件如下:

  应届小学毕业生入学,应具有所在施教区家庭正式常住户口,其户口原则上应与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且户籍与实际常住地、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持有者为学生的法定监护人)三者一致,可按施教区报名入学。

  1、属下列四种情况之一并持有相应证明的应届小学毕业生,也可在施教区学校报名入学:

  (1)毕业生的户籍随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一方在施教区且实际长期居住,另一方是不在本市工作的现役军人、在外地工作、务农(户口簿职业栏注明)或出国定居的。

  (2)父母离异,毕业生的户籍随法定监护人,且在施教区常住的

  (3)毕业生户口单立或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施教区常住,其父母双方都是不在本市工作的现役军人或公派出国工作的专家、技术人员的。

  (4)毕业生自出生之日起即随父母户口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落户,其父母双方无独立房产,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实际常住且户口从未迁移过的。

  2、拆迁户家庭子女按以下要求进行报名入学:

  (1)拆迁户家庭未自购新房或未安置到位的,在原施教区中学报名。

  (2)拆迁户家庭已安置到位的凭相关证明材料在安置房所属施教区中学报名。

  (3)拆迁户家庭已自购新房且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必须在报名前将孩子及监护人的户口迁至监护人产权房处,在新购房所属施教区中学报名入学。

  3、购买二手房的家庭,其子女入学问题按照下列原则办理:

  (1)应届小学毕业生入学,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原则上应在初中招生报名前一年办理二手房的所有权证及户口迁入手续,且实际居住。

  (2)对购买二手房的住户,该房产同期只能在施教区内安排一户家庭子女就读

  4、不符合以上条件的特殊情况,由区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标签: 监护人  户口  常住  拆迁户  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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