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20人气:作者:佚名
2023年绍兴市上虞区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职工公开招聘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招聘,拓宽吸引优秀人才从教的途径,切实提高师资质量。
二、招聘计划
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职工30名。其中,幼儿教师25人,保健医生5人。
三、招聘条件
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身心健康。
2.1987年4月18日以后出生。
具体岗位条件:
幼儿教师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普通高校师范类学前教育、音乐、体育、美术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书(指正式教师资格证书,非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3)学前教育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具备幼儿教师资格证书和二级教师及以上职称,有两年及以上上虞区持证幼儿园任教经历的毕业生。任教经历以到资格复审时为准。
保健医生:
(1)普通高校基础医学类、临床医学类、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护理学类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具有医师资格证或护士资格证的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四、加分政策
为吸引优秀人才,对本次招聘实行加分的优惠政策。具体为
研究生学历考生加2分,报考幼儿教师岗位的学前教育专业研究生学历考生加4分。
上虞区教体局根据考生于规定报名时间内在报名系统上传的加分材料,计算加分。政策加分确定前在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计入总分。
五、招聘程序
1.注册及报名
时间:2023年4月19日8:30—4月28日17:00。
考生注册登录报名系统( http://61.174.212.227:8906/),
点击进入“上虞区教育体育局2023年新教师招聘”报名页面,然后填报相关信息进行报名。每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报名幼儿教师岗位的考生可单独选择报名系统中“合同制幼儿教师”岗位进行报名,也可根据《2023年绍兴市上虞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公告》条件,在报考上虞区幼儿园“事业编制幼儿教师”岗位的同时,自愿选择兼报上虞区“合同制幼儿教师”岗位。
2.资格初审
时间:2023年4月19日8:30—4月28日17:30。
上虞区教体局根据考生在报名系统上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考生可在报名系统查询报名结果及未通过资格初审的理由。资格初审通过的,不得更改个人信息或再报考其他岗位。资格初审未通过的,但仍在报名期限内,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3.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在2023年5月10日8:30—5月13日8:45,进入报名系统(http://61.174.212.227:8906/)打印并下载准考证。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打印后遗失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4.笔试
(1)笔试时间:2023年5月13日上午8:30—11:30。
(2)笔试地点:具体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科目:
幼儿教师岗位:
《教育基础知识》(教育理论及应用)和《学科专业知识》(学科知识与教学)
考生在规定考试时间内完成《教育基础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两个科目考试。两个科目考试连续进行,两个科目试卷同时下发,同时收缴。
上虞区幼儿园合同制幼儿教师与事业编制幼儿教师招聘笔试一并进行,笔试时间相同,笔试内容相同。
保健医生岗位:
《学科专业知识》。考试范围为相关学科专业知识。
(4)笔试成绩计算:
幼儿教师岗位:
《教育基础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考试,满分均为100分,分别以30%、70%进行折算,并以40%折算为笔试成绩,并计入总成绩。笔试成绩=(教育基础知识分数×30%+学科专业知识分数×70%)×40%。
保健医生岗位:
《学科专业知识》考试满分为100分,以40%折算成笔试成绩,并计入总成绩。
5.笔试成绩公布
时间:2023年5月22日。
考生登录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6.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政策加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幼儿教师岗位按招聘计划1:1.4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包括兼报合同制幼儿教师岗位的事业编制幼儿教师岗位考生和单独报考合同制幼儿教师岗位的考生);保健医生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得分相同时,以政策加分、学科专业知识、教育基础知识成绩依次排序为准。参加资格复审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资格复审在面试前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在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另行公布。
经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才具有参加面试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规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因应聘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资格复审而产生的缺员,按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政策加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在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递补人员将接受资格复审,经资格复审合格的递补人员才具有参加面试资格。
考生本人随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①招聘报名表;②身份证;③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历届生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硕士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学历学位证;非全日制毕业生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境外、国外留学人员提供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④有师范类要求的提交学校证明;有教师资格证书要求的,提交教师资格证书;有上虞区持证幼儿园工作经历要求的,提交工作单位养老保险参保证明等相关证明;有二级教师、医师资格证等相关资格要求的,提交相关资格证书。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原件审核后归还,复印件按上述顺序装订。
7.面试
面试进行课堂教学能力测试、结构化面试和专业技术能力测试(保健医生岗位无课堂教学能力测试环节)。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分数低于合格分的不予入围体检。面试分数的60%折算为面试成绩,并计入总成绩。
面试具体细则、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8.总成绩公布
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面试成绩。
总成绩相同时,以政策加分、面试、学科专业知识、教育基础知识成绩依次排序为准,仍相同时进行加测。各项成绩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幼儿教师岗位体检、考察名单确认方式为,先在报考上虞区幼儿园事业编制教师岗位的考生中,根据《2023年绍兴市上虞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公告》确定幼儿园事业编制幼儿教师岗位体检、考察对象名单。然后在报考(含兼报)幼儿园合同制幼儿教师岗位的所有考生中,根据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按 1:1 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入围人员。
保健医生体检、考察名单确认方式为,根据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按 1:1 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入围人员。
9.体检及考察
体检工作参照人社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体检标准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幼儿教师同时结合《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函》执行。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放弃或体检不合格而产生的缺员,按在该岗位面试合格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考察参照中组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进入考察程序有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10.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意见,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签订相关就业协议。
择岗按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逐个选择就业学校。择岗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拟聘用人员按通知时间到绍兴市上虞区教育体育局报到。报到具体事项另行通知。逾期不能报到的、应届毕业生不能取得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并按时毕业的,或发现有其他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情况,取消聘用资格。因拟聘用人员自动放弃岗位或被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审查覆盖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等过程中提交的所有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六、其他说明
1.已是绍兴市上虞区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职工身份的考生,不得报考参加本次考试。
2.我区与绍兴市越城区、柯桥区2023年新教师招聘笔试时间一致,且采用同一平台进行网上报名,请考生慎重选择其中一处进行网上报名。考生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再报考越城区、柯桥区教师岗位。
3.考生参加考试等相关活动时,请正确佩戴口罩,做好健康监测,做好健康第一责任人。
4.招聘工作全程在相关单位的监督指导下进行,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5.招聘未尽事项,由上虞区教育体育局按有关规定解释。
咨询电话:0575-82957912 叶老师
监督电话:0575-821815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