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16人气:作者:佚名
人才住房管理规定
人才住房结合承租人意愿签订租期不超过3年的租赁合同,期满后如有需要并仍符合申请条件的,可以续租一次,续租期限不超过3年,合同期满后配租对象应限期腾退住房。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终止其租赁合同,收回已配租的住房。
1.离开原单位到崂山区以外单位就业的;
2.在限定的区域购房的;
3.改变所承租人才住房用途的;
4.存在转借、转租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行为的;
5.破坏或者擅自装修所承租人才住房,拒不恢复原状的;
6.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住房,或未按规定缴纳租金及其他费用的。